不可能都是为自用,所谓需不需要,其实只是看有没有利可图。比如好卖的东西,那判官可能都要插一脚,都要博买,买下来后再倒手卖掉,就能赚一笔。
这种雁过拔毛的行为,秦琅也一样理解。
要知道,仅去年一年,仅广州市舶司一地,通过博买然后变现赚的钱,就有一百一十万贯,这还仅是博买赚的,还没算抽解的进出口关税收入。
正如朝廷官员所说的,东南之利,市舶第一。
市舶司负责进出口贸易,既征关税,又搞博买,两头赚钱。
这个判官不是来抢吕宋贸易管理权的,只是来为皇帝和朝廷赚钱的,另一位监官,从名字上就能听出来,这是负责监管的,相当于派在军中的监军一样,对市舶司的帐目、仓库钱物等进行监察。
这也属应有之事。
吕宋市舶司设立后,以后对外贸易也就正式合法了,吕宋港自己可以发放船籍,有了船籍凭引,吕宋港进出的船也就不是走私船了。
同时市舶司设立后,朝廷既可名正言顺的分取贸易三分之一的关税、博买等利,也可以强化监管。
铸钱监基本上也是如此。
吕宋现在金银铜产量较大,同时通过与倭国等的贸易,手里握的大量的贵金属,本身之前就已经开始在铸钱,因此对这种既成事实,朝廷在许敬宗等人的帮忙维护下,直接给秦琅发牌照,也就是设立吕宋钱监,开炉铸钱。
吕宋钱监也有秦家自己负责,朝廷只派来一位监铸,负责监管。
殷安国的主要任务就是监督钱监的铸造,必须保证吕宋钱监铸的钱规范统一,质量上不能有问题,从成色到大小等,都必须保证。
“魏公,这是朝廷所赐母钱!由褚相公亲自书写钱文。”
秦琅接过母钱,发现这钱与之前的钱有些不同,同样是开元通宝,但钱背后面却增加了一个吕字。
“这是贞观二十年新版钱,各地钱监所铸之钱,皆在钱背加上钱监所在地名,比如京、洛、扬等,吕宋钱监所铸之钱背则加吕字。”
而长安钱监铸的钱上还有一个突出的圆点,而洛阳钱监铸的钱背上有一条弯曲的凸线,扬州的钱监则有浮云标记,其它钱监的钱背上也各有长短弯曲等形状不同的小标记。
这种统称为星月纹,跟钱背的钱监地名字一样,都是各个钱监的独家标记。
再配合开元通宝这四个字的一些细小区别,如元字有左挑、右挑和双挑之分等,四个字每一个字都有好几种不同,四个字加起来就有几十种变化,配上星月纹就成为各钱监的独字标记。
以前的各个钱监的钱都是一个母钱铸造的,并没区别,现在不同钱监不同特征,明显是对各地铸钱加强监管了。
比如吕宋钱监铸的钱币流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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