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所有开采所得的金银铜铁以及硝、硫磺等诸多矿产,在纳完矿课后,剩下的矿产,一律都得全部专卖给朝廷有司,价格也有统一标准,比如说铜料一斤一百六十钱。
朝廷还规定,禁止私铸钱币,取消之前的授权。
吕宋铸钱监将转为朝廷官营,朝廷拔钱收购吕宋铸钱监,所有的工坊、钱炉、产业工人,他们都愿意全盘接收。
同时,朝廷又针对如今很繁荣的金融业出了新规,如所有经营存储放贷汇兑业务的银行、钱庄、金银铺、票号等,一律都要在朝廷官营的开元钱庄存入准备金。
而且这个存款准备金比率高的吓人,居然是三成,更要命的是朝廷规定,准备金必须以金银币实缴,不要铜钱和宝泉,更不要各家自已发行的票据。
同时对于大唐境内从事金融业务,尤其是发行票据的各个商号,加强监管,比如只能发行面额一贯、五贯、十贯、五十贯、百贯五等。并且把原来各种的银票、庄票、钱票、兑票等统一为钞票,且必须是见票即兑无须凭据的那种。
各家发行的本家钞票,须向朝廷官营的开元钱庄存入百分之三十的准备金,并且,各家的钞票,必须由朝廷的印钞厂印刷,禁止私印。各家的钞票印好后,再加上各家的专有防伪印章等。
按朝廷的这个新规,以后吕宋官营的吕宋银行,以及秦家经营的四海钱庄、太平钱庄、武安票号等,再从事相关业务,也必须得按朝廷的这套规矩来。
以后就不能再发行各式各样的银票庄票了,更重要的是,还必须得上缴百分之三十的准备金,存在朝廷的开元钱庄里,而且这笔钱只有最低的利息。
这相当于朝廷公然薅各家的羊毛了。
虽然这也确实有积极的一面,比如结束如今越来越混乱的金融行业的局面,现在市面上的大大小小的各种银行钱庄到处都是,发行的各种票据也多,虽然这些票据都是打着凭据票证的明义发行的,但其实不可避免的都会超发,这是赚钱的重要门道。
可超发就会有最后难以兑现的风险,毕竟发展到如今,搞这行业的已经不再是只凭自己的钱了,而是通过吸收百姓存款再去放利赚钱,再加上超发放贷套利,虽说利润很高,但坏账呆账总会有,一旦管理不善,也会有很大风险,对于朝廷来说,这就不再仅仅是简单的民间商业行为了。
通过存款准备金,控制放贷比例,再通过钞票准备金,能避免滥发超发。
本质上都是在降低风险。
其实秦家和吕宋手中的几大钱庄银行,这些年内部也一直是在这样做的,始终把风险控制的较低,原来秦琅控制下的各家银行钱庄,都会有这样的准备金,但都是存入骑士院下的银监科。
现在,朝廷要把这钱拿走,存他那去。
秦琅既得担心这钱会不会有风险,比如被贪污挪用,或是被朝廷自己拿去放贷等,二来朝廷要求的准备金,都是真金白银,只要金银币,连铜钱都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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