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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松呸了一声:“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老葛家的祖坟早被挖了,你想进也进不去!我看你就是矫情,外国媳妇儿都找了,还差改个国籍?”
葛寿文语气不善道:“你的意思是我现在当婊子还立牌坊?”
傅松竖起大拇指:“对,还是你了解你自己,我怎么就没想到这个词。”
葛寿文被他噎得够呛,不过心里却有了一丝松动。
他从87年初来到莫斯科,在这里已经生活了整整五年,早已经习惯了莫斯科的一切,如果以后长居莫斯科,其实也没什么不好的。
相反,如果回国发展,那么这些年他在莫斯科打下的关系就全白费了,需要从零开始,而且他真不知道回国后自己能干什么。
或许国内未来大有可为,但那毕竟是以后的事情,而莫斯科的事业却是实实在在抓在自己手中的。
最重要的是,他信得过傅松,退一万步讲,即便是看在小红的面子上,傅松也不会害自己。
傅松察觉到了葛寿文的犹豫,反而不再继续鼓动他,只是拍了拍他胳膊道:“老葛,回去跟你媳妇儿商量商量,想好了再告诉我。”
葛寿文默默地点点头。
“你俩聊什么呢,这么投入,吃饭了。”沈红不知道什么时候换了一身旗袍,踩着高跟鞋噔噔地走过来。
傅松眼前一亮,这还是他第一次见沈红穿旗袍,她平时保养得不错,体态匀称,腰细屁股滚圆,旗袍穿在她身上,把她身材的优点放大了无数倍。网首发
“怎么样?还不错吧?”沈红得意地在原地转了两圈。
“不错不错,小红穿什么都漂亮。”葛寿文赞不绝口,“你这身旗袍哪里买的?莫斯科有定做旗袍的吗?”
沈红挑挑眉道:“这是我出国前在国内定做的,刚开始稍微有点大,撑不起来,现在正合身。文哥,嫂子穿旗袍肯定比我好看。”
傅松老脸一红,这娘们儿怎么什么都说?
你这不是告诉别人,你现在能撑起来是因为被老子滋润的?
葛寿文瞥了傅松一眼,笑道:“都好看都好看,哈哈。等下次回国,我给娜塔利耶也买一身。”
傅松脑海里立马浮现出老毛子女人穿旗袍的模样,哎呀妈呀,不行了,受不鸟了,赶明儿给娜嘉也买一套穿着……
这顿饭只有他们三个,没叫别人。
说起来,自去年夏天来到莫斯科后,虽然同在一个城市,但像今天这样三个人坐在一起吃饭,还是头一次。
沈红和葛寿文是从小玩到大的,用葛寿文的话来说,沈红自从学会跑,就开始跟在他屁股后面,虽然长大后各奔东西,但感情还是那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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