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誓。”
“迟早有一天,我要屠尽南疆贼寇,为他们报仇,宁杀错,不放过。”
“所以今天,我没有让任何一个人投降,我也不需要他们加入我们,我害怕有漏网之鱼。”
“我害怕万一有人沾染了他们的鲜血,却是被我放掉了,那样我对不起他们的付出。”
“所以,我愿意背负这十几万条生命的累累血债。”
“或许你们觉得,我这个人太过自私,自己人的命,别人的命就不是命?”
“对,我就是这么自私的一个人。”
“我的兄弟,都是我的家人,为了我的一名家人,我可以杀了千万个敌人。”
陆枫这番话说出来,众人均是心神剧颤。
不过,并没有畏惧,有的只是荣幸,深深的荣幸。
这是一种,能被陆枫叫做兄弟,能被陆枫当做家人的荣幸。
你是我的家人,所以为了你,我可以做任何事。
自私?
每个人都是自私的,他们可不会因为这个去责怪陆枫。
“本来,还想着用德钦的人头,去祭奠那些兄弟们的在天之灵。”
“后来我觉得,别脏了兄弟们的眼睛。”
说到这里,陆枫重新打开一瓶酒,继续往就被里面倒酒。
“那些事情,也就不说了,人死如灯灭,咱们也给兄弟们已经报了仇。”
“而这十三名兄弟,一路上不曾将我丢下,甚至从南疆贼寇身上搜到了一瓶罐头,还骗我说他们吃过了,让给我自己吃。”
“我对他们说,倘若我们有一天能回来,我一定把金山角最好的东西,摆上一桌子,让你们随便大吃大喝。”
陆枫这话说出来,十三名战士同时抬起头来,泪水瞬间流淌而出。
他们是真没想到,陆枫竟然还能记得那么清楚。
那些话语,甚至他们自己都忘了。
可陆枫就是能做到这样,苟富贵,莫相忘。
今日站在巅峰,不忘当年一瓶罐头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