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好些日子,轻歌都舒舒服服的呆在富贵堂,吃着好肉,喝着好酒,偶尔出去溜溜狐狸,培养培养下感情。
倒是李富贵,总是站在一桌的残羹剩饭面前,懊恼的皱起了眉头。
这一人一狐,咋这么能吃呢?
长此以往下去,他富贵堂干脆改名叫穷乡沟算了。
一日。
轻歌盘腿坐在床上,与趴在玉枕上的小狐狸大眼瞪小眼,轻歌伸出两根手指,把如团火般的小狐狸夹了起来,放在眼前晃了晃,看了看,而后嫌弃的道:“小月月,你不能再吃了,已经胖了好多了。”
小狐狸挣扎着落在轻歌的怀里,寻了个舒适的位置躺着,小爪子挥舞,一双异瞳楚楚可怜的看着轻歌。
轻歌扶额,头疼,无奈,“没事,你丑,我瞎。”
小狐狸撇嘴,在轻歌怀里滚来滚去,人家才不丑呢。
轻歌:“……”
怎么短短一年的时间,当初腹黑慧黠的狐狸现在整日卖萌了?
轻歌将小狐狸抱了起来往房间外走,来富贵堂后,她每天不是修炼就是想尽办法吃穷富贵堂。
走廊窗口前的小道,李富贵躺在金色的摇椅上,摇椅摇晃时,发出“嘎吱”的声响。
软靴停下,轻歌站在走廊中央。
“我这里有两个消息,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听。”李富贵道。
轻歌身子转侧,背靠镶嵌着铂金的墙壁,“说来听听。”
“北月墨家邪公子墨邪,前日突破灵师,受到落花城城主的邀请,前往落花城。”李富贵一面说,一面观看轻歌的神态。
轻歌愣了一瞬后,喜逐颜开,福至心灵,倒也是由衷高兴。
年纪轻轻就已突破灵师,这般天赋,着实让人惊讶,甚至都惊动了落花城城主。
只是——
她始终不曾忘记墨邪的话,他要的生活,是有酒有肉有姑娘的日子,他不欢喜腥风血雨,不欢喜厮杀,甚至拒绝了迦蓝的邀请,而今,却肯去往落花城。
比之迦蓝,更为血腥的落花城。
定是永安郊外的断头一战,让他不甘寂寞。
“第二个消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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