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一章 穿夹脚拖鞋的大款

不知道是天性还是做生意的天赋,吴启智和女儿一样,无意中都完成了在京城第一套房产的积累。

在观察过这套房子闹中取静、地点位置绝佳之后,吴启智又仔细询问了房子边上这所小学的情况。

当他听刘三爷说第二实小师资可以说是京城最好的,大家都想把孩子送到这里上学时,心里暗暗满意。

刘三爷说他孩子大学毕业了,目前还没有结婚,而且他在这附近还有另一套单位分的房子,足够让孩子上学落户口,所以不在乎这套房的户口。

刘三爷没说出来的是,他见最近房价上涨得有些猛,想要趁着房价上涨卖个好价钱。

这是套老房子,人家现在的新房子都是有电梯的,老房子只会越来越不值钱,所以他想赶紧忽悠出去。

吴启个外地人,外地人有外地人的虚荣,估计买了房子回去就能和老家的人吹牛,说他在京城有一套房。

他还担心吴启智不买呢,所以拼命鼓吹第二实小的好,其实他心里暗暗想,第二实小再好,你一个外地人,也不可能让小辈来这里上学……

但是买东西不就是这样吗?让人这心动脑子发热,才能一冲动把东西买了。

刘三爷觉得,今天要是这套老房了取胜卖出去,凭的是自己舌绽莲花之功。

吴启智其实是突然有个想法,如果腊梅以后留在京城,肯定是要嫁给京城人士,也不知对方有没有本事买房子,有没有没本事落户口。

他在这里买一套房,以后可以转给腊梅,那他的外甥就不用担心没有好的学校上了。

这是吴启智最朴素的一个想法。

在他心里,腊梅是容远一中的学霸,以后她的孩子肯定也是学霸,既然是学霸,从小就要接受最好的教育,光是冲着外孙能在这上学那么方便,吴启智也决定买这套房了。

两个人一番心理斗争之后,当吴启智让刘三爷便宜一些时,刘三爷道:

“这里的地点太好了,我不说别的吧,比如说以后你有老乡来京城玩,肯定想看升国旗呀,如果住在这里,就不用老远去开宾馆。

夏天还好,冬天一大早就得从四面八方赶来等,还冻得哆哆嗦嗦的。

住在这里,去看升国旗可以睡到五点半,慢悠悠起床,喝碗热豆汁,吃个驴肉火烧,踹着小手去看旗升起,别提多自在了。

要是有父老乡亲来,你安排他们在这种地方住,这么方便看升国旗,大家都会夸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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