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爱。我一直想要爱。亲人的爱,朋友的爱,恋人的爱。我对世界的爱,我对自己的爱。
人如果不是为了爱而活着,那是为了什么?所有物质的东西都会逝去,化为尘埃,只有情感留下的痕迹永远都在。
哪怕是在这里,在成为一个黑手党之后,我也依旧没有放弃过。特别是九代目一日比一日更心慈手软——那种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的暮气沉沉的心慈手软——同时家族里立场偏温和的人也在上位。这都是好的变化,起码对我而言,这变化让我觉得我那金盆洗手归隐山林的愿望是有可能的。
我只干到25岁,至多不超过27,然后我就离开彭格列的中心,离开意大利。用攒下的钱念个学位,找份普通的工作,交几个朋友再养一条狗。我早就想好了,养一条金毛,叫他托托森,sonoftoto,听上去再奇怪也就叫这个名字。更新最快的72文学网
假如遇到合适的人我就结婚,假如没有就不结。我有很多事情可以做,读书,听音乐,看电影,跑马拉松,养花养狗。说不定某一天会有陌生人找到我,就像电影中会演的那样,说多少年前你杀死了我的谁谁谁,现在是你该还债的时候了。那么我就假装和ta打一架,最后平静地走进属于我的结局。
Donotgogentleintothatgoodnight。我从不会温和地走进那良夜,绝不轻易靠近死亡,除非是死于被复仇。那样我无话可说。
我想了这么多,唯独没有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会爱上一个黑手党。10岁开始我成为一个黑手党,周围所有人都是黑手党,可是我一直想向外走也一直在努力向外走,而且前方也不是没有希望——再渺茫也是希望。
可爱上一个黑手党,这算怎么回事?还是一个连黑手党都畏惧的再纯粹不过的黑手党。斯贝尔比·斯夸罗会用剑的时候就敢杀人,无论沐浴多少血腥都不会让他感到不安悔恨遑论动摇。所以他才原本该是巴利安的首领,所以他才会对比他更凶狠的XANXUS低下头颅,所以即便他让出首领的位置,他也还是巴利安的二把手,是作战队长,在XANXUS不在的这几年里将一众桀骜不驯的巴利安成员牢牢掌握在手中。
他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想杀我。我知道,他是真的想杀我。杀人对他来说并不比踩碎一片落叶更加困难,这个决定并不难作出。要不是我天生异能,早就死在那个阳光和煦的秋日下午了。
他总说迟早有一天亲手杀了我,我也总想这个可能性说不定还挺高。每当我看见他挂着笑容,毫不留情地挥动长剑杀出一片血腥和哀嚎时,我总会想他真是个天生的黑手党,要是真的哪一天将剑刃挥向我也不奇怪。
斯贝尔比·斯夸罗是个天生的黑手党。我是个绝对不会认可黑手党的黑手党。我可以和他并肩作战,可以和他上床,可以和他打架聊天吃饭吐槽——唯独不会认可他。是的他很强,可他越是将自己的强大在黑暗中挥洒自如,我就越不会认可他。
一个人会爱上自己完全不认可的人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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