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意!我也愿意献出自己的躯体,只求魔王殿下能饶我一命。”
对于凡境武者来说,只要灵魂存在,还是可以在别的躯体之中存活一段时间的。
只是这个时间不会太长,一年之内就需要更换躯壳,不然会迅老化。
不过此时的完颜俊和陈醉已经顾不了这么多了,他们只想活着,哪怕是痛苦的活着,也比死了好啊。
好死不如赖活着,说不定成为了瘟疫魔王的属下之后,还能获取恐怖强大的力量。
“蠢货!”
凌霄不由暗骂了一声。
被对方强大的气息吓唬一下,就完全乱了方寸,真是够蠢的。
其实如果仔细观察的话,相信以完颜俊和陈醉的眼力,绝对可以看出那瘟疫魔王不过是虚张声势而已。
如果他真得有实力,就不会一个劲儿地用气势吓唬人了,而是应该直接动手抓了四个人,让魔将送去祭坛。
这一点,就算凌霄没有山河武魂也看得出来。
果然人一旦害怕起来,就完全没脑子了吗?
事实上,有一点凌霄并未想到。
那就是完颜俊和陈醉是真心想要归附瘟疫魔王的。
他们已经忘记了当年真魔帝国大军的残忍,只记得他们的强大。
这真魔帝国可以与当年盛极一时的人族圣朝对抗,而如今的十二宗以及人族圣朝,比起当初可是弱了不知道多少。
待在月华宗能有什么出息?
恐怕一辈子也就是个凡境三重,顶多是凡境四重大师。
然而如果成为瘟疫魔王的臣子,那么靠着真魔帝国的独门秘法,他们还有成就天人境的希望。
恐惧加上贪婪,使得完颜俊和陈醉选择了立即倒戈。
上官磊依然在犹豫不决。
他也怕死,可是显然不如那两位那么无耻干脆。
“嘿嘿嘿,非常好,识时务者为俊杰!你们两个的选择绝对是正确的!”
魔将在一旁笑道:“实话告诉你们,主人可是当年真魔大帝账下九大魔王之一的瘟疫魔王,他的实力通天彻地,在当年,除了你们圣朝的圣主之外,再无人是九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