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水诱人,他不敢直接喝,泡了净水片又过滤之后,才开怀畅饮。
他顺着小河走了一段,想知道河流通向哪里。夕阳从云中挣扎而出,却落向了水面,顺着水流的方向落下去,最后顺水飘走了。
四野黑下来,他才发现,已经到了晚上。
野外没有人,没有民居,没有灯,没有食堂。
兰泽带了冷光灯,带了压缩能量棒和维生素。
他有手环看新闻,听音乐,也并不感到寂寞。
夜里他在野外和衣而卧,头枕背包,身上裹着铝箔塑料纸,用来隔绝潮湿。
一大块亮闪闪的纤薄塑料纸就是他的被子和雨衣。这么睡倒是挺冷的。
大冬天露宿,连毯子都不带,这就是作死没错。
早上醒来的时候,他感觉眼睛涩,鼻子痒,喉咙里也不舒服。在初升的朝阳下,打了几个喷嚏,感觉精神多了,这才重新上路。
在野外向着日落的方向步行几天之后,兰泽开始往公路的方向前进。
因为他终于认识到了一个问题:他出来是为了寻死的,而不是打算成为野人。
吃的东西也快光了。有人迹的地方,才有补给。
在野外,虽然能远远看到带角的鹿抬头凝望,能看到兔子飞奔;在潮湿泥泞的河滩上,也能看到不知什么动物留下的脚印;但是,如何把动物变成食物,依然存在着巨大的技术障碍。
这个季节的飞鸟,也不打算生儿育女,鸟蛋是不可能弄得到的。成年的鸟类,看上去则比走兽还难追到。
原始人曾经是很剽悍的。现代人的祖先从非洲出发,经过亚洲的巨大陆地,最终到达美洲的两撇大陆;远征路上,一路灭绝动物无数。
人类在接下来的进化历程中,一代代的技术变革,推动文明更迭,一浪更比一浪高。但是,集体生存能力指数级增长的同时,也把个体的人给驯化了。人类越来越伟大,个人越来越渺小。
远远地和兰泽大眼望小眼的某种品种不明的鹿,看上去确实挺呆的。天才一秒钟就记住:.72wx.com72文学
但是兰泽觉得自己,可能比鹿还呆。
毕竟在荒凉的原野上,动物它们都活得好好的。
人嘛,遍地都有的草和灌木,对于人来说,只能算是大地的装饰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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