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近市里的射击协会,成车地拉人出来打猎,一年也打不了几头。
这拨学生兵可就厉害了。虽然拉练限定为步行,但他们身穿步战动力装甲,身后跟着步兵战车。
一开始战车瞄准冲出来的猪群发射了一道光,险些把林子点着。后来只动用步战装甲附带的机械动能武器,把野猪群血洗了一遍。
野猪的皮肉再厚,显然无法对抗金属子弹。这一波杀过了,估计得有三五年才能恢复规模。
学生兵们借了农夫贾的地方,吃了一顿猪肉,才吃掉了几百斤。
剩下的太多。他们烘干了一些,带着当军粮。还有一部分,就给农夫贾了。算是用了他地方和设备的报酬。
他在厨房隔壁有个大冷库,想什么时候吃都行。
“到底能有多少肉?”兰泽不以为然。
“这么说吧。最大的一头公猪,你猜多少斤?”
“六百斤?”兰泽猜了一个巨大的体重。
“猜得挺准。”农夫贾一个劲傻乐,“公斤。一千二百多斤。”
“啊?”
“锅里这块,三十七斤。我今天馋野猪肉,早上就开始炖了。这东西废火,少了没法做。我还发愁呢,我这么一冲动,一个人不得吃一个星期?嘿嘿,出门就碰见你了。”
什么东西都是新鲜的好吃。一整个星期,这么吃下去,心情一定不好。
“那你挺能吃啊?”兰泽顺口评价。
三十七斤,分到七天,一天就算是五斤肉。正常人当饭吃,都未必吃得完。这位贾哥,看着也不算胖,普通身材而已。
不过,他炖的肉确实挺香的,汤也有味。兰泽有阵子没吃烧煮的热食,忍不住又盛了半盆。
“这附近怎么会有野猪?自古以来,咱们这片儿好像都是繁华之地?”兰泽继续对食物好奇。
“这其实是家猪。”农夫贾给他揭秘。“我也是听说的。说是前几十年,郊区养猪场的房子塌了,猪跑出去了。”
“没逮回来?”
“逮回去了,漏了几头。为了几头猪,出动大队人马不值得,所以就这么算了。要知道,这附近是有狼的。就当是喂狼了吧。谁知道,几头猪不但没死,还野化了!繁衍出一大群野猪出来。”
而且这可是家猪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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