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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爪正拼命地扒他的袖子。
兰泽脑子都是蒙的。趁着狼已经没本事咬他,抓着喷血的狼头就往地上抡,往墙上砸。
边砸便往门洞走。果然,外面还有两三匹黄狼正在门洞边上探头探脑。这下后退不及,个个被溅了一脸血。
兰泽往院子里一看,七八只狼,或站在院墙里,或蹲在墙头上,正在外面等着他。
他揪着狼头的右手都僵了,那只狼被血润湿了大半,软绵绵地挂在他手上。
兰泽只觉得脖子后面的寒毛都竖起来了。这是他看见的。看不见的地方,还有多少狼?
他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逼迫自己镇静。
从逻辑上说,如果他能做到手撕活狼,那就说明这些动物的实力不行。虽然手撕的机会未必再有,但是,他才应该是最可怕的动物!72文学网首发
嗯,这个逻辑很合理,把他自己说服了。
但是,他依然觉得浑身紧绷。独自面对一群狼,怎么可能不紧张!
群狼看着他,他也看着群狼。
手臂僵硬得难受。他若无其事地把手里的狼尸抡了起来。
这东西他暂时不想放下,好歹能当武器呢。
一边抡着玩,一边溜达着若无其事往院子里走。
他走到哪,哪的狼就压低身子往后退。嗯,娃们表现不错。
兰泽回头看了看破房子。果然,他猜对了。破房子的周围,垮塌掉那侧的破屋顶上都有狼。全部加在一起,连手里的死狼也算上,一共十四条。看着瘆的慌。
据说狼群是很狡猾的,而且悍不畏死。
兰泽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如果一路抡着狼尸溜走的话,他的东西还在破房子里没收拾呢。
所以,他不管了。狼的尸体他也抡累了。这一条狼好几十斤重呢。
他把狼尸拖在地上往破房子走。屋顶上站的那匹狼尤其碍眼。它只要踩着屋顶就能很容易地跳到露天这一侧的内部去。
兰泽冲着它喝道:“滚!”
结果那狼冲他龇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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