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打招呼而已。
说起来还真是巧。
自己就是为了清净,没想到唐樱也是,她嫌在外面人多闹腾,就拉着周雅在这里进餐,怎料又遇到了。
“周姐你看,那不是早上那个人吗?”看着吃的欢快的林潇,唐樱拉了拉周雅的衣袖。
此时的她换下了晨练装,穿着一席白色纱裙,头上还带着一只沙滩帽,把她精致的小脸全部遮住了。
当然,唐樱也是为了谨慎起见,要是被人知道她在这里进餐,估计又得出麻烦事儿了。
周雅这才注意到林潇,脸上当即写满了嫌弃。
“世界上哪有这么巧的事?早上刚碰到,现在又遇到,估计就是你的一个狂热粉丝罢了,你的社会阅历少,很容易被骗的。”
“而且你看他那个吃相,和几百年没吃过饭的人似的,真是丢人现眼!”周雅说着,便微张红唇,抿了一口勺子里的米饭。
其实林潇的吃相,并没有她描述的那么猥suo,只是吃的大口了一些。
男人不大大咧咧,难道还要像女人一样斯文?
周雅只是单纯的讨厌林潇,所以看他干什么都讨厌。
“周姐,你这么说,会不会太过分了一点?”唐樱皱起秀眉。
她跟林潇交流过,对方并没有周雅说的这么不堪,而且在唐樱看来,林潇还算是真性情,是值得交朋友的类型。
周雅翻了一个白眼,懒得理会她。
早上见面的时候,她就仔细打量过对方的打扮,全是地摊货不说,手上连个像样的手表都没有。
就算他长的还不错,那又能怎么样呢?还不是一副穷酸样。
这种男人,八成就是个屌丝!
对一个穷不拉几的臭屌丝,为什么要有好脸色和好话?这种男人,活着就是来挨骂的!
两个女人继续吃饭,这时跟前来了一道身影,黑沉沉的满带着压迫感。
周雅一抬头,脸色顿时就变得讨好起来。
“这不是花哥吗?您怎么突然来找我们了,不然我叫人上碗筷,您也吃点?”
花哥是一个纹着花臂,浑身腱子肌的大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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