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发热(五十四)

是有点佩服。可在在行的人看来,那真的只是一般般中的一般般。

我想得太多,也就注定很难有真正的快乐。

所以,我喜欢用自恋来麻木自己的自卑,让自己觉得,其实,我还是可以快乐的。

就比如,写歌。

嗯,我没学过乐理,对音符那些可以说是一窍不通。可我的脑海时不时地都会快速闪过一些我喜欢但却没听过的旋律,然后,我试着把那旋律哼出来,只要哼两三遍,那旋律的雏形就产生了。可我没学过音符,那我怎么把它记下来?出乎我意料的是,只要我当即就想出一句歌词套进那段旋律,那么那段旋律我就能完全记住。哪怕我只唱了两三遍,隔一个月或两个月,只要我一看到那时套进去的歌词,我就会自然地记得那段旋律是怎样的,并且能唱出来。换言之,那时套进去的歌词于我而言就相当于音符一般的存在。如今,已经写了五十多首歌,但我都记得怎么唱,就像唱流行歌曲一样。

我一直都觉得,这是不是一种天赋?我没学过乐理,但我却能那么轻易地写歌。如果我当初有学过乐理,那我不就成了个作曲的高手?

所以,我妄想着从这个爱好入手,为我家人都写了一首歌。

我唱过给他们听,不过,他们最在意的却不是我那些歌的旋律与歌词。而是,问我不懂乐理怎么记得住那些旋律,怎么写歌……

问问答答,那些歌的意义就这样不清不楚地被抹掉了,也不再有人问起。他们,都听不懂我的心。

哪怕是未婚前的第二恋人,我写给她的歌在那时是最用心的,可她也听不懂。

到了如今,我也写过歌给小诗,不过,她从未认真评论过,也没有回应过我当时的心。也许,就只是简单地听一听,就过了……

嗯,简简单单地,就过了……

我所认真对待的,就连亲人和爱人都不明白……

我的心,是孤独的,从来都是。

于是,当我身体不舒服或心情不好时,能让我得到一丝安慰的都是那个坏习惯。因为好习惯,都无法带给我快乐,只有更多的失落。

而现在,我已经看透了,不再执着于别人怎么看了。我只要认可自己就好了,因为只有我自己才知道我是怎么一步步走到今天的。那些好习惯于我而言,到底有多重要,我也不再奢望有人懂了。

我想做一个内心能阻挡千军万马的人,那些淡淡的喜怒哀乐就让它们随风飘吧。

因此,既然看透了,那么那个坏习惯就该退位让贤给那些好习惯了。我感恩它在我一个人失落无奈时给过我的安慰,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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