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北域的日子过得十分悠哉。
每天晒晒太阳,遛遛天伽,感受腹中的生命在日渐长大。
白端说我腹中的孩子,很可能是遗落在忘川的那个……也只有转世六身的身体,才能孕育大傩神的肉胎。
一介凡人,竟能育神?想想就觉得不可思议。
为此,我越发小心细致。直到有一天,忘山的人带来灯华的消息:滕摇就在王宫里。
他跟我约好白露之日在王城外十里坡最大的那株泡桐树下见。
我其实对身为滕摇的肉身没那般执着,只是那个肉身融合了两个转世六身,相较于现在用的嫁娘的身体,不知道好多少倍。孕育子嗣本就是劳心劳神的差使,更何况腹中这位小祖宗,还不是寻常的凡胎。
如果能找回原先的身体融合了,好有十成的把握生下来。
我应该跑这一趟。
白端一句道破我的私心:“你是想看看滕家吧。”
我收拾行囊的动作有那么一丝发虚:“谁、谁说我想师兄了。”
“我可半个字都没提你师兄啊。”白端淡淡一笑。
我将头别了过去,不去看他揶揄的神色:“我才不想他。”
我才不想他。如果他过得好,谁会想他。
赶到十里坡的时候,远远瞧见泡桐树下立着一袭玄衣。
我太久没见灯华了,以至于挺着大肚子站在马车上,还要朝他遥遥招手。他仿似浑然未见,背影像驻扎在泡桐树下的一把利剑,深深扎根在十里坡的土地上。有那么一瞬,我的心漏了半拍。
顾不得疾驰的马车如何颠簸,使出浑身力气扯住缰绳,在白端的搀扶下踉跄地走近那株遮天蔽日的泡桐树,只见灯华的背影在斜斜的暖阳下显得那么孤单,在不远处王城一派繁华街景的映衬下,就像是缥缈虚影雕琢的旧梦。
澄清明澈的天空下,荡漾着洁白如莲的云,万物柔软可亲,而他却冰冷僵硬。
他是靠着七绝剑的支撑才立在泡桐树下良久的,连续几日的细雨让空气变得清凉稀薄,清风像女子惆怅细腻的手,拂落了枝头的泡桐花瓣,有几瓣恰好停留在灯华的肩上,含着秋露柔亮犹如泪光,他的眼睛只剩一无所有的疲倦与空洞。
我小声的唤他:“灯华……”
过了许久,他才寻到我的声音,喉咙微微动了动,轻轻吐露二字:“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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