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给她分派任务,但翁千歌想要独挑大梁,没有老板的认可、只有徐子健的举荐那也是不够的。
见她打退堂鼓,徐子健失笑。“怎么了?你从家里逃出来,不就是想要做一番事业吗?现在机会摆在面前,怎么又退缩了。”
“不是。”翁千歌皱皱眉,“我是真忘了,现在这样去见老板,会不会太失礼?”
“这样……”徐子健看了下腕表,“先送你回去一趟,洗个澡、换身衣服,虽然不需要多隆重,简单收拾一下还是有必要的。”
“行吗?”翁千歌觉得很抱歉,“会不会耽误时间?”
去见老板,还迟到,肯定是不好的。
“没关系。”徐子健摇摇头,“我陪着你一起,不让你一个人迟到,到时候就说是工地上的事,我们是替老板卖命的,老板一定会理解。就没有老板不喜欢勤劳的员工。”
翁千歌很是感激。“谢谢你啊。”
“哈哈。”徐子健笑着摇头,“我发现,你现在是越来越客气了,以前我们在加国那么要好,你可从来不像现在这样把谢谢经常挂在嘴边。”
是吗?
翁千歌怔忪,其实,她不太记得了。
虽然知道徐子健是她在加过念书时的前辈,印象里,他对自己很照顾,但除此之外,她什么都不记得了。
她出过车祸,在医院里躺过很长时间,后来人是醒了,但却落下了后遗症——比如现在时常犯的头痛症。
另外,就是缺失的记忆。
很奇怪,没了那段记忆,并不影响翁千歌的生活。但,有的时候却又会觉得心头空落落的,十分难受。
“千歌?”徐子健开了车门,等着翁千歌。
翁千歌缓过神来,上了车,样子还是呆怔怔的。徐子健笑问:“这是怎么了?是太累了吗?要是这样,那我们今天就不去了,以后我再找机会。”
“不是。”
翁千歌摇摇头,“我只是……子健,你能多跟我说说,以前在加国的事情吗?”
徐子健微怔,笑着点头,“好啊。那个时候啊,我们一帮人都是精英,结果你一去,把我们的信心都给打击了,你才多大?那么小一个娃娃,竟然是我们的师妹……”
说起过往,徐子健滔滔不绝。
翁千歌静静听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