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
王徒拿起桌上的对讲机,打算让张强跑个腿,找几件像样的送过来。
却见叶诗雨已经贴完了春联,从凳子跃下,向宽大的木质衣柜走去。
“那你看一看,喜欢什么风格的呀。”
她说着,伸手拉动柜门。
“沙沙”
王徒一抬头,愣住了。
因为里面……是清一色的男装。
各式各样的西装,整套的挂着。
青春时尚的休闲装,也是一套一套的。
长短款羽绒服。
呢子、羊毛大衣。
其中不乏曾经的名牌、高档货。
事实上,除了吃饭睡觉,王徒很少在房间里待。
自然而然,也不会去打开衣柜什么的去看。
平时换衣服也急,让叶诗雨赶紧随便找一件就穿了。
他始终以为,柜子里全是她的衣服。
女人的爱好不就那么几样。
“你的衣服呢?”王徒微微有些诧异地问。
“有好几件呢,不过叠在床头柜下了。我又不像你,天天见不同的人,我出门少,不用太多衣服。”
叶诗雨笑了笑。
王徒除了去外面打仗,一般在星火镇时,不太喜欢穿质地坚硬的军服。
因此,这些衣服,全是她动了小私心,找张强偷偷要的。
每一件,都是精挑细选。
所以看似王徒随意穿着的衣服,走在街上,也能吸引一连串的火热目光。
要把他打扮的英俊潇洒,风光无限,人人为之崇拜和爱戴。
这样的话,才能增强大家的归属感。
叶诗雨细致地想着。
也许以后,自己不会是他的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