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都算不上,更何况他还带着另外俩个毫无修为的异族人。
“哥哥,我就是来彩虹城完成佣兵团的任务的啊!”鲁统坤急忙将自己与窃贼的身份区别开来。
“任务?”沈七夜暼了一眼两个异族人,难道他们三人来彩虹城有其他的原因?
油城一别,沈七夜替鲁统坤报仇,加入了神机营,而他自己则选择背井离乡,踏上了去往雷国,加入佣兵团的旅途。
那次一别后,沈七夜与鲁统坤都以为在次见面无望,谁能想到命运弄人,他们竟然会在彩虹城在次相遇?
沈七夜相信鲁统坤的为人,不会对自己撒谎,关心道:“统坤,你说你是来彩虹城完成任务,那你的任务是与彩虹城内的魔尸有关吗?”
现在彩虹城内,除了那些金银,能让鲁统坤不远万里,从野狼山大陆的西北端雷国,前行到位于野狼山东南端靖国的彩虹城,除了那些魔尸,沈七夜在也想不出第二种东西能让一个佣兵如此兴师动众的了。
鲁统坤却是摇头说道:“哥哥,具体的任务我也不太清楚,我是任务只是负责将法斯特朗夫妇,安全送到彩虹城,其他的我就不太清楚了。”
“对了,他们俩是博物学家。”
沈七夜这才看了一眼,一旁的异族夫妇,博物学家这几个字按照字面理解,像是做科学研究方面,莫非他们是来研究魔尸的?
“你们的目的是彩虹城的魔尸?”沈七夜看向异族夫妻道。
“对,我们是研究魔尸的,确切的说,是研究魔虫对于人族脑干的作用。”法斯特朗直接说道。
她的妻子金发中年妇女,倒还有些犹豫,要不要对沈七夜说实话。
沈七夜速度将博物学家与地球上的生物学家联系到了一块,魔虫说白是一种生化武器,前三次圣战,人族都吃了魔虫的大亏,如今魔虫在次升级,在轩辕世界诞生一批研究魔虫的科学家,也不足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