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兵来了。”
这句话听着确乎有些奇怪。
士兵来了能有什么让人惊讶的吗?
士兵从古至今都是人类社会必不可少的一个职业,这个职业甚至在人类诞生基本的社会的开始就已经出现雏形。
与“士兵”意义相近的有一个词,叫作“战士”。
“战士”,可以理解为站着使用武器战斗的勇士,可以指代士兵也可以指代一些一直需要和某些群体进行具体的或抽象的搏杀的人。不过总的来说能被评价为战士的人,往往都是会与“勇气”“正义”“坚韧”等这些正面词汇搭上关系。
可“士兵”则不然,如果说“战士”本身是指着为了某些事物和某些人或群体作斗争的人,那么士兵则单指为了一个固定的群体作战的人。
雇佣兵也好、正规军也好、或是宗教的教兵也好,都是在契约期或服役期为一个特定的群体利益服务的人。
战士并不一定是士兵,士兵也不一定是战士。
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在特定的领域里持有一定力量的人。
如果不能战斗,不能与自己的敌人对抗的,不管是士兵还是战士,都是不合格。
合格的士兵或者战士定然是要比普通人要强的,在最广泛的意义里,士兵或战士都指着手持兵刃的武人。
而这样一群人,在人类社会开始之初,就已经存在了。
形成社会的基础是什么?
良心、道德还是人性?
当然,很明显,这些都不是。
社会的基本组成,是人,而社会的基础,则是秩序。
只有一个可以约束个体的秩序存在,才能将一个个独立的个体聚为群体,进而形成社会。
蚂蚁力薄,却能撼动土石,靠的就是群体的力量。
一只蚂蚁搬不动的,几百几千甚至上万上十万的蚂蚁聚在一起总能搬动了吧?
个体加入群体,成为了社会的一份子,就可以享受到单纯的个体所不能享受的好处。
然而有得必有失,加入了群体,成为了社会的一员,那么这个个体必然就必须服从群体中的秩序,换而言之就是让出了部分原本属于个体的自由。
人有手有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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