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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断喝,血燕再次攻来。
出来混了这么多年,我什么风浪没见过,越是情势危急,我就越是冷静。我深吸了口气,屏气凝神地规避着如狂风骤雨般倾泻而至的攻击。
不知不觉我跟血燕又斗了十几个回合。
我发现她的速度虽快,却远不如那晚我跟沈浪围攻她的时候,当时的血燕,我跟沈浪夹击她,她都游刃有余。
这是怎么回事呢?
是了!
我脑海中灵光一闪,已然明白过来。
血燕完成任务击杀了那三名马仔之后,逃脱时被我用飞刀击伤,她现在是带伤之身!
估计战斗力只有全盛时期的六七成!
想到这一点,我心神大定,又连续格挡了数次进攻后,一拳砸向血燕小腹处。
这拳的力量并不大,但却意外的起到了神效,血燕疼的连退了数步,单手捂住小腹,我看的很清楚,中拳的地方被鲜血染红了!
原来那晚我刺中了她的腹部!
“臭娘们,明年的今天是谁的忌日现在可不好说了。”
我哈哈大笑,反守为攻,以拳做刀,腿作枪,专攻血燕伤口,她顾此失彼,接连败退,最后终于被我逮到机会一脚踹翻,那柄蝙蝠刀也脱手了,旋转着飞向走廊的尽头。
“该死!”
血燕骂了一句,一个轱辘爬起来,转身就跑。
血燕已经从我手底下逃脱了两次,哪有让她逃掉第三次的道理?我不管身上的伤口,鼓足全身力气追了过去。
跑过走廊,血燕纵身一跃,顺着楼梯扶手向下滑落,这手功夫我只在电影里见过,相当炫酷。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我开11路公交速度丝毫不比她慢!
我们一追一逃,很快就来到了一楼。
正是午休时间,不知多少学生目睹了此景,都纷纷掏出手机拍摄。
我心中暗暗叹气,看样子,就算我能追上血燕,也无法将她格杀了。
想是这么想,我脚下速度丝毫不缓,一路狂追,终于在篮球场将她按倒。
然而血燕悍勇无比,拼命挣扎,她连蹬带踹,有几下歪打正着的踢中我的脑袋,令我眼前直冒金星。
眼瞅着就要抓不住血燕了,一个暴躁无比的声音由远及近的传出,“混蛋!你敢打我男人!”
冯天涯到了!
血燕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