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人床羽毛被上,像是要把天花板的灯光遮住般举起书,然后从第一页开始翻阅。马上就进入了期待中的强暴场面,这也加深了整体的阴沉气氛。
大约看了二十页左右我就累了。都是因为太要求文章的品位,才让我变成了现在两难的状况。在进到房间后,我的精神都相当集中,因此我一直是目不转睛地在阅读,不过接下来就用浏览的方式看过去了。书中发生了杀人事件,而且杀人现场似乎是个密室,不过这在书腰就已标明,所有早就知道了。这不算是泄露剧情吗?不过,突然跑出密室等等意义不明的东西,也只是会让读者吓到而已,所以事先知道剧情走向应该也是必要的。很奇怪的是,为什么推理小说里登场的角色,总是那么轻易地就把人杀死?简直就跟算加减法一样,那个人会妨碍我、那家伙真讨厌……随便一个简单的理由就杀人。而且啊,还策划一堆计划跟制造谜团来引人注意,简直就像在享受杀人这档事。你们这些家伙是革命家吗?这就跟算数学问题的考生一模一样。这种家伙真的存在吗?当然不可能。虽然现实中的确有考生跟革命家,不过小说都是虚构的。算数学的确是很好的活动,不过杀人应该不是这样吧?不,等等……讨厌数学的高中生其实也很多。如果照这样推论……杀人也一样,有擅长并喜欢杀人的人存在,应该一点也不奇怪。看到现在已经过了五十分钟,差不多进入剧情高潮了。犯人竟然是第一位被害者的弟弟,并以令人惊异的手法(书中是这样写的)制造出密室。犯人在侦探的面前一边痛哭流涕,一边滔滔不绝地讲出犯罪动机。看来他的过去似乎是有相当难忍的回忆,真可怜。我有点受感动了。不过,下一行我就有不同的想法了。为什么侦探开始对犯人讲解人生大道理啊,本来不是说“只要解开谜团就好”、“犯人真是个天才”吗?怎么会突然像上公民与道德一样,从嘴里吐出像圣人所说的话。你这混球到底在讲什么啊。你不觉得雷纳多很可怜吗?在第七章时不是还很愉快地谈笑吗?为什么却摆出像鞭尸一样的姿态啊。你这家伙到底是流着什么颜色的血啊!其实就算你不讲明白。既然这样,就让他一个人静一静就好了嘛!反正现在不管你说什么,在你揭发你的罪行时,那家伙的死刑也已被决定了。这不也跟杀人没两样吗?
搞——什么啊,算了,再这样挑毛病下去可是会让人讨厌的。会有这种结局一定是这个笔名没品位的作者的美丽良心偶然浮现的结果吧。也就是说,因为用了在人类社会中被视为禁忌的“杀人”为题,所以只能以这种形式来自圆其说。事实上,就连作者也认为把那家伙贴上那样的标戳,就可以理所当然地让他被杀。洞察作者的意图是读者的义务,我还真是好心啊。总而言之,这本小说满足了我寻求暴力加怪诞的冲动。强暴场面的出现只是作者在卖弄文采罢了,就算是推理小说,也是得重视解谜或是逻辑等枝微未节的事。我想大概是我这种没有一点羞耻心及自觉就称自己为“正统”,且毫无节制极尽自大的东西没什么缘分吧,那么,只看了二十页就觉得累的责任,也不能算到我头上来。这时,我听到有人上楼的声音。我还看不到一小时,夜月那小鬼似乎已经洗好澡了。不久,门就被打开了。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夜月将刚洗好的头发用浴巾卷成像印度人的模样,穿着睡衣走进房里,并指着像是把床铺占为己有的我说:
“真是的,哥哥。我不是说过不要随便进来我的房间吗?而且,还随便拿书来看。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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