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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胜利刚过一岁,公司终於把日本员工调回波士顿,我们也得以在波士顿市郊的房子里生活。
不过,有一件令我伤脑筋的事情。
这个古老的大城市是红袜队的主场,再次燃起我老公对棒球的热情。
只要一有空,他就会带长男去棒球场购买周边商品、看比赛或参加签名会,打算把儿子培养成跟父亲一样的棒球狂。
不过,胜利只对爆米花跟球团吉祥物的布偶有兴趣。明明是半洗脑式的幼儿教育,但他就是不喜欢棒球、不喜欢运动,也不喜欢布偶,甚至成为随处可见的优等生,这点让我至今依然无法理解。
後来问我儿子,原来球团吉祥物对他而言,恐怖的感觉反而多过可爱。看来美日对可爱的判断标准似乎有很大的差异。
就在某个看似快下雪的阴天早上,早已出门上班的老公突然打电话回来,说是要跟睽违许久的鲍伯见面。
「你说的鲍伯是谁啊?」
「我之前不是说过吗?就是长得像劳勃迪尼洛的魔王啊!」
「魔王怎麼会叫鲍伯!?」
「我怎麼知道啊,我平常都是这麼叫他。一进办公室他就来约我了。」
名字叫鲍伯,还自己主动邀约,真是一个直率又亲民的魔王陛下。
「真的吗?这麼说来,你终於被邀请到魔王陛下的城堡里罗?」
可是老公在电话的另一头发出诧异的声音。
「我们约在一间只要开口询价就会尝不出味道的餐厅碰面啦。毕竟魔王也未必要待在城堡里。听说他总是世界各地飞来飞去,我猜他可能是国际投资家吧。」
可能是为了要征服世界吧。
「你们要吃饭?那我也得出席吧?」
「不、只是吃的午饭,我去就行了。」
「咦?在无论是喝一杯或是轰趴都会带著妻子一起去、重视伴侣到令人讶异的美国,竟然叫你单身赴约?」
「嗯,没错。」
尽管周遭没人偷听,可是我再度握稳话筒,压低声调:
「你不觉得有点奇怪吗?」
「有什麼好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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