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如今在场的只有另类少女们,而她们对他的本性早就已经了若指掌。
如果拿钉棒打他,可以治好他吗?
众人对桂一的反应,只有这么一句活。
万一真是约会,他们事先应该有用IDPhone联络过吧!可以把通讯纪录调出来看看吗?
怎么可能,那可是个人情报。如果我们偷看,不就是侵犯个人隐私权吗?
的确话是这样说没错
总之在这里是办不到的。
在这里?
只要回到社团活动室,查查我的发明手册就行了。
可是这么一来不就是违法了吗?就算老大是IDPhone的发明人,法律不也规定不能把这种情报使用在私人目的上吗?
哇,克莉丝真是个好孩子。
在开我玩笑吗?
不,克莉丝说的没错。以不合法的手段所得来的情报,是不可以拿来当作证据的。
嗯!如果就这次的委托来说,只要跟委托人正式签约,我们就拥有搜查权,可以合法地调查这些情报。只是,正式签约时,我们必须提出关于这个事件的预备调查报告书。所以得先确认这件事到底是主动失踪还是意外失踪
那结论呢?结论到底是什么啊,
也就是说,合约成立而开始行动后,如果发现其实只是离家出走的话,就会发生责任归属的问题啰?
是的,就是这么一回事。那要怎么办才好,小桂?
恋歌,你相信这是绑架事件吧?
是的。
我明白了。那我们就当这是绑架事件正式签约
不知道桂一是不是听见了三人的窃窃私语,他又附加了一句:如果弄错了,我会负起责任的。哎呀,反正在她本人还没出现之前都不会有问题的啦!
就这样,以友情与信赖的羁绊而缔结的五位成员回到社团活动室,开始进行调查工作。
唔,香澄小姐现在好像没有带着IDPhone呢!
坐在电脑前查询IDPhone资料的恋歌这么说着,混杂着放心和失望的叹息同时在室内响起。如果香澄带了IDPhone,就可以立刻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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