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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成为黛列依·杜纽·戴比亚诺斯之前的事情。
当时的我,十五岁。
和大我五岁的哥哥一起工作。
我们处于要工作才有饭吃的处境。
父母在我还小的时候就过世了。
我和哥哥相依为命,为了活下去不惜做出任何事情。
像是偷窃。
像是恐吓。
像是强盗。
甚至,像是杀人。
我是在十二岁的时候第一次杀人。
悄悄潜入以肮脏手法赚取暴利的赌场,在偷走赌场当天收入逃走的时候,被店里的三名保镖追上了。
我被他们又打又踹,在心想继续被打将会丧命的瞬间,身体自然而然开始行动。
回过神的时候,三人已经倒在地上,我的手上则是握着一把染血的短剑。
受到的打击与感到的后悔没有想像中强烈,我至今依然清晰记得这种感觉。
从那之后,我下了好几次杀手。
也杀了好几个人。
为求温饱。
为了活下去。
我似乎在这方面拥有天分,在磨练战斗技巧累积各式各样的经验后,我不知不觉已经超越哥哥,习得足以只身应付一群精悍男性的身手。
有一次哥哥说:
「开始接暗杀的委托吧。」
我没有讶异。
而且毫无抵抗就接受了。
「继续这么漫无目的活下去,我们只能在社会的底层匍匐挣扎,并且在最后曝尸荒野,不过如果从事暗杀工作,赚钱的效率就会比至今好上许多,赚够钱后再金盆洗手,这么一来就能过着正常的生活,到时我们也可以过着和普通人相同的生活了。」
哥哥的这番话也是我毕生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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