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樱木歌穗在大阪南区与学生时代的朋友聚餐。她和这些从高中就相识的朋友一起喝酒,时间总是过得特别快,转眼间便道了得留意末班电车的时间。
「糟啦,我得回去了。」
歌穗看着手表,她的女性朋友对她说:
「没关系啦!住我家就行啦!房间乱一点就是了。」
说话的朋友叫裕子,一个人住。歌穗没赶上末班电车时,向来都是借住她家。
「裕子,你胡说什么啊?你的房间明明整理得整整齐齐。不过今天不行啦,我忘了预录明天的节目。」
「不能打电话托尼家人帮忙录啊?」
「我弟参加社团集训,不在家。」
歌穗的双亲简直像是怕她那台硬碟式录放影机咬到一样,别胡说要预录节目,连其他功能都一窍不通。要歌穗赶在隔天一大早回家,又太累人了。
「我先付我的餐费。」
她放了四千元在桌上,作为中途离席的餐费。「如果不够,裕子先替我垫一下。」接着便慌慌张张地穿上鞋子。
歌穗随口说了声再见,便冲出店门。
离歌穗家最近的车站是上新庄,她搭上的是倒数第二班车,勉强安全上垒。她租了个自行车车位,平时通勤用的淑女车便停在那儿;她到停车场拉出淑女车,疾驰于夜路上。当然,她没忘记开车灯。自从她国小时忘了开车灯,被车撞到以后,她就养成了这个习惯。
步行十五分钟,自行车五分钟可达的歌穗家时古老的木造成屋;歌穗将自行车丢进几年前重新翻修之后显得格外突兀的车库之中,打开了玄关大门。
「我回来了!」
她读高中时,父母管门禁管得很严,不过到了二十几岁,父母便放任不管了。母亲似乎正在熬夜,听见她回来,也只是从屋里随口应了声:「回来啦!」放任状态可见一斑。
歌穗冲上二楼的房间。她的房间虽然小,却摆着专用的液晶电视和硬碟式录放影机。
弟弟到现在还会取笑她:那个人留下的纪念品还真是不同凡响啊!
歌穗看着节目表,一面确认节目播放时间,一面设定预录时间。她要录的节目是——
儿童的最爱,周日早上连播两集的特摄片。
唉!我都这么大了,和朋友聚餐,却得中途离席来录这些战队、游击队、骑士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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