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采的霓虹灯。
否美从挎包里拿出帽檐很宽的帽子与长手套戴好。这是防紫外线的对策吧。偶像真辛苦呢。
“这个,虽然我并不认识你,不过你靠唱歌当偶像什么的能过活吗?”
我没在电视或者杂志彩页上见过否美。穿着土气私服的偶像以恬静的声音回答:“勉强能够生活吧。不够的时候也会去打短工……”
这么说来,不就是普通的自由职业者吗?
“哦……但是本职是偶像。”
“是的,我很喜欢1980年代的偶像,希望能一直唱那样的歌曲。虽然不太适合如今的时代。我们也没有签事务所,就是靠自己举办演唱会唱歌、亲自卖CD。总算也能够生活,但明年就不知道会怎么样了。”
看起来她可以冷静地分析自己做的事。即使是我,也没兴趣当一个脑子不正常自诩偶像的人的保镖。这时,我总算肯认真听她讲了。
“你碰到什么麻烦了?”
拂过圆形广场的风就像是空调外机吹出来的。光这么坐着听她讲话,汗水就涔涔而下。灰色连帽衫一直拉到顶的否美说:“因为是这样的职业,所以时常会有些奇怪的人混到歌迷里。有时候会纠缠不休,或者送些莫名其妙的礼物。”
“怎么样的礼物?”
否美耸了耸肩,她一皱眉,眼周的皱纹就更明显些。
“比如枕头、很薄很透的内衣,还有怎么看都是已经用过一次的毛巾或床单。”
“呜哇,这种的确很恶心。”
我想像如果有人把羽毛枕送到我家水果店的场景。自己是怎么都不会想用的吧。否美莞尔一笑。很棒的微笑,完美诠释了商业性笑容是如何练成的。
“但是,这种我并不介意,算是很普通的了。”
“那么这次的跟踪狂还要过分?”
明媚的初夏公园里,否美却一脸阴霾。
“我是一个人住的……有一次家里玄关大门的门把上,被人涂了不知道是什么生物的血。黏糊糊的、不是很新鲜,像是生理期时发黑的血。”
如果是我的话一定会害怕得跳起来吧。那可是握到了被血沾湿的门把啊。
“你的公寓不是自动锁吗?”
“虽然是自动锁,但别人随时都能进大门。以前有个疯狂的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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