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门前的马路想必洋溢着诗般秋意的午后吧。
“这茶之前也打开来喝过,后来放着没去理,味道变得很复杂,已经在发酵了。”
“你还是老样子,连喝个茶都要推敲半天吗?”
姐姐挖了一小匙果酱落进红茶。
哐啷哐啷绕这杯子打转的银汤匙碰撞着马可杯,形成微妙的韵律。宛如锡兰的民族音乐。
“职业病喔。”
才喝了茶,却更加口渴。
“因为梦里头老是出现。”
“所以才说是职业病呀。”
我不肯认输。“为了写文章特别去查别的资料常留在脑中挥之不去。我很难去记得什么或忘记什么。所以,变成现在这样”
不说了,像个白痴一样。为了罐红茶在争辩,我真的很无聊。
“懂得忘记才是幸福的呀,好可怜唷。”姐姐苦笑。
“茶具一套,汤匙一支,餐巾纸和玻璃杯全部落单,只有准备自己的份。”
“我这样就可以了。”
从以前到现在,这说词每每向对方重复着,毫无长进。
“就算维持步调站在大马路上完成的我的作品也不会有人走过来,只要有人肯看我的故事就够了;做个别人看完一次就丢的作家也可行。干脆维持现状,要是写了什么不朽名著并且一夕成名,肯定会想继续赖活在这世上吧。”
“你不也得过奖吗?”
“因为那个时候我还能忍耐。”
视线转移向他处,我回答。
当时在学校里有位完全不把羞耻当作一回事,如同甲壳动物般的女生(早记不得她的名字)吸引着大家的目光。然而,自在只剩下我一个人。
避雷针消失了。
“话说回来”
姐姐好像也在思考着同一件事。
“不晓得哪个把你送上文坛的女孩子人在哪里?难道我变成唯一能开心看你写故事的人喔?”
“你很开心吗?”
我装出无奈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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