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为大于1的整数,当正整数p只能被1与p整除时,p为质数。』
「条件用算式也可以。」
『整数p>1,当p只能被1与p整除时,p为质数。』
「1不是质数啊。的确,老师好像也是这样教的,我能懂学长写的定义了。但是……」
蒂蒂突然拾起头。
「我知道了,质数不包含1。不过我还是不能认同,为什么质数不能包含1呢?包含进去会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吗?我不懂质数不能包含1的rationale。」
「rationale?」
「就是正当的理由、原理的说明、理论的根据。」
喔~~这女孩也知道认同理由的重要性啊。
「……学长?」
「啊……抱歉。为什么质数不能包含1呢?很简单,是因为质因子分解的唯一性。」
「质因数分解的唯一性?唯一性是什么?」
「所谓质因数分解的唯一性就是指一正整数n的质因子分解只有一种。例如说24的质因子分解只有2×2×2×3一种。啊,在这里不考虑数字的排列顺序,像2×2×3×2或3×2×2×2之类,虽然顺序不同仍然视为同样的质因子分解。质因子分解的唯一性在数学里是相当重要的,为了要遵守这个性质,所以就定义1不能为质数。」
为了要遵守这个性质?因为这个原因就可以擅自定义吗?」
「可以的。虽然说擅自有点夸张……数学家会找出对构成数学世界有用的数学概念,然后将它命名,这就是定义。将概念清楚地规定下来,就能勉强算是定义了。但是,可以定义和这个定义能不能派上用场又是两回事。在你的定义里,质数包含1,会使质因子分解的唯一性消失。话说回来,你懂质因子分解的唯一性了吗?」
「唔,懂了……吧。」
「嗯~~为什么说『吧』?必须确定自己是否理解才行。」我特别强调了『自己』。
「要怎么确定自己是否理解了呢?」
「例如举个适当的例子来确定是否理解了。『举例是理解的试金石』。虽然举例并非定义,但是适当地举例也是一种很好的练习。」
『举例若质数包含1,则质因子分解的唯一性无法成立』
「原来是这样。假如质数
为优化阅读体验,本站内容均采用分页显示,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3页 / 共1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