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因为身心都未发育成熟,由国家代替家长制定了最好的自新之道。在我十几岁的时候,未满十六岁的少年就算杀了人,只要家庭法院认可,进少年观护所就得了。小孩是纯真的,这不知道是哪个时代的神话。90年代,十四五岁的孩子钻少年法的漏洞,犯下了许多严重的罪案。2001年4月施行了修正少年法,将刑事责任年龄从十六岁降为十四岁。
各位现在是十三岁。那么年龄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去年八月发生的“T市一家五口灭门血案”大家应该都还记忆犹新。犯人在暑假的时候把推理小说里提到的各种毒药分别少量混入家人的晚饭里,然后每天把不同的症状记录在部落格上。但是症状没有犯人想像得那么严重让她感到不满,最后把氰化钾加到晚餐的咖哩中,害死了双亲、祖父母跟小学四年级的弟弟。犯人是这家的长女,十三岁的初一学生。她在部落格上贴的最后一篇记事是:“不管怎么说,到头来氰化钾最有效!”这个案子电视跟报纸都大肆报道。你们有多少人知道少女受到了什么处罚吗?犯人因为未成年,姓名跟真面目都没有公开。虽然只能从残忍的事件内容推测少女心中的黑暗,但只抓着这点大做文章,真正重要的真相完全不明,就渐渐被人淡忘了。新闻可以这样做吗?本案的报道只在某些孩子心中的黑暗面烙下了丝毫没有人味的变态犯罪者的存在,煽动可悲的孩子们崇拜愚蠢的罪犯而已。少女犯只要在随便哪个儿童辅导机构写写作文,几年之后就能若无其事地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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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星期刚出院的竹中太太也到我们家来。距离爱美的死刚好一个月。竹中太太在爱美的牌位前双手合十,流着眼泪说:“对不起。”地方报纸的新闻标题写着:“四岁儿童到游泳池附近喂狗失足死亡”,让竹中太太觉得是自己的错而沮丧万分。她把放在她家里爱美的替换衣物、筷子调羹、填充玩具等装在纸袋里带来给我。其中有一件眼熟的小玩意儿:小棉兔头形的绒布小包包。爱美那么想要而我终究没买给她的东西是哪儿来的呢?我很感谢竹中太太一直照顾爱美,她自己身体还没完全复原就到我们家来,所以我开车送她回去。我们看见毛毛在有段时间没整理的院子里玩一颗棒球。虽然竹中太太说那是从学校飞过来的,但棒球社的四号强棒击出再怎么远的全垒打,也不可能越过球场的保护网、飞过游泳池掉进来吧。
那天爱美是自己一个人去游泳池边的吗?我心中突然生出了疑虑。回家之后我再度拿出小棉兔绒布小包。这个小包包真的是爱美的吗?如果是的话就是有人买给她的。拿起来摇晃,发现虽然是绒布却挺重的。我拉开拉链,薄薄的内里下面隐约可以看见电线似的东西。我极力忍住心中浮现的不祥预感,第二天找了两个学生分别谈话。
外面走廊上好吵。别班已经下课了吧。有社团活动或者是要上补习班的人,除此之外想离开的人都可以走了。我说了这么多称不上愉快的话,接下来只会更加不愉快,不想听的人现在就请出去。没有人要走吗?那就表示各位都是自愿要听,那我就继续了。
从现在起我们把这两个犯人称为A和B吧。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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