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啊啊……。昨天有点玩过头了,困死了……」
这位年轻的近卫骑士在和他共度了一夜良宵的女性们地目送下,打着哈欠走出家门。
他名叫罗兰•宾塔,前几天刚满二十二岁,在近卫骑士中属于年轻的。
他如果骑上白马叼着红色的玫瑰,也许会看起来更像个骑士,但比起骑士来终究还是和美男的称呼更相称。
实际上,他不是通过实力,而是作为有力贵族的三少爷通过金钱和门路进入近卫骑士团的。近卫骑士团的主张是只重视实力,不过如果进行了大笔到能让这个主张产生例外额度的捐赠的话,就是另一回事了。
特别是贵族的爵位是一子相传。继承爵位的当然是长子,次子的话还有作为长子候补的价值,但三子就只能自寻饭碗了。这种时候,高格调的近卫骑士便是合适的职业。
罗兰•宾塔就是一位这样的近卫骑士,他刚成为骑士的时候喜欢利用自己的地位一个接一个地向不同的美人求爱。他的美貌和近卫骑士的地位在游说女性时总能发挥出十二分的效果。
有一件轶事可以显示出他当时的人品。
「没有女人能拒绝我的诱惑。」
罗兰自信满满地夸下海口,而某一次他同僚的骑士为了挫挫他的嚣张气焰真的去调查了。以中流以下的贵族小姐、还有在那些地方工作的侍女等等貌似和罗兰认识的女性为对象,这样问她们:
『你想和罗兰•宾塔睡觉吗?』
然而结果非常可怕,谁也没有预想到。
近半数的女性都这样回答:
『有一次就够了。』
这个结果让提问者大为震惊,但更让罗兰心惊胆战,端正了自己的态度。
——难道我是一个自以为是的差劲混蛋吗?
幸运的是,他在留下决定性的污名之前认识到了这一点。这件事之后,罗兰有生以来第一次学会了『体贴』。
于是他知道了,仁慈不是为了别人。帮助了别人的话,总有一天能回报成自己的利益。结果,罗兰作为一位擅长的不是剑术也不是马术、而是擅长处事术的近卫骑士确立了小小的地位。
王都瓦恩菲尔有两处练兵场。
其中一个位于王都的最内处,紧挨着王城,骑士们每天都会在这里操练剑技和马术。那是一个气派的建筑物,比起练兵场来更像是斗技场。在举办马上枪演武的日子里,会有应接不暇的众多贵族前来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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