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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没说呢。」
毕竟这是我擅自接下的挑战嘛。我不想让她做无谓的操心。
「那么,我们就来确认一下比赛的规则吧。」
流星先生将有些不安的时雨小姐推向一旁说道。
今天这场对决,是以握手的人数来决一胜负。
虽然流星先生的握手会是之前便已经企画好的,但因为是给参加者一个惊喜的活动,所以完全没有透过任何媒体对外宣布。
因此,在宣传方面并不会对我不利。
真要说不利之处的话,就是知名度的差异了。
流星先生是一名美型偶像声优。他成功掌握住现今的声优热潮,除了杂志写真之外,还发行了CD,甚至开过演唱会,可说是个大忙人。
再加上声优这个本行,他或许还比一般普通的男性偶像艺人更加活跃。
相较之下,我是个外行人。虽然不知道这能否算是出道,但自从我开始主持广播节目,也只经过了一个月的时间而已。
外貌…………大概算普通吧。
身高也跟一般人差不多。
特技是吐嘈?不过这是音无小姐的说法就是了。
这样的我和流星先生。
顾虑到两人的知名度差异,他愿意做出十倍人数的放水。
倘若我和一个人握手,流星先生就必须和十个人握手;倘若我和十个人握手,流星先生就必须和一百个人握手。
要是没能募集到我十倍的人数,就算流星先生输了。
顺带一提,这样的放水是流星先生主动提议的。
说真的,十倍会不会有点过火啦?我还真是被看扁了耶。虽然我心里这么想,但如果他这样还能赢过我,那我也心胀口服,所以就没有对这点提出任何意见了。
我和流星先生并肩坐下,准备迎接现场的观众。
活动限制一名观众只能握一次手,所以只能从我们俩其中选一。
话虽如此,但我想到时候恐怕也无法严密监控每位观众的动作,所以实际上或许无法限制一人只能握一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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