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新来此地,总要置办许多东西。阮卿很享受这种普通人家过日子的滋味,于是领了孙李去街上采购,至于孙权,这个新上位的太爷则带了几人去视察了。功课做的再足,总没有亲眼看到的准确。
纵生活贫苦,百姓却也能过出不一样的风采来,街上叫卖声此起彼伏,阮卿不急不缓的走在街头。
阮卿外表看着温和无害,其实还是个急躁性子,不然又怎会惹出许多单枪匹马的事来。之前让他耐着心在大街上挑买是万不可能的,但一想到这些是日后他与孙权用的东西,他心中便安稳许多,连眼梢眉角都带着不自觉的笑意。按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浑身上下散发着母性光辉(?)
因路途难行,二人倒没带多少衣物,想着缺什么到地方再买。都是家里娇养着长大的,从没缺过银两,阮卿更甚,在许昌府邸的卧室里都铺了地龙,说他一大座院子是银子堆出来的也不为过。
眼见北风要起,天气日渐寒冷,是该添衣了。打听了这地最好的衣铺,走进去果见琳琅满目。
开店做生意的总有几分眼力劲,店主人瞧阮卿身上的衣色朴素,料子质地却好,便知眼前客人必是富贵人家,忙笑着迎了上前,问需要什么。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店主人拿了几款衣服,阮卿却总相不中,于是便道,“我想看看贵店的衣料。”
店主人忙抱出几款,口中介绍之词也无非是什么最好,哪家富贵也买了此料。阮卿是被当今大汉司空拿金银娇养出来的,便是最漂亮的蜀锦,最轻薄的素纱,最柔软的丝绸库房里不知堆了多少,皆被他一把火眉头都不眨一下的给烧了,眼下这些在他眼里着实不知一提。但入乡随俗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挑来挑去他目光还是落到了一块墨绿色的料子上,他印象里,曹昂最爱穿这颜色,成熟稳重,却还能显出几分少年郎的轻佻,并不沉闷,这颜色曹昂穿合适,阮卿想孙权穿应该也合适的,而且这颜色正配对方如宝石般的眼眸。
“这个……”阮卿指了指,又随意挑了匹最不会出错的檀色,问了价钱。这挑的这些沉灰色也算贴切阮卿平日风格。
他又取出两块画了图样的白绢,问道,“店家可能按着这上面的样式做出来?”
这是阮卿自己画的两套算是情侣装吧,大体看着不差,细微处却做了巧妙的改变。别看他平日穿的灰扑扑从不打扮,但他的审美还是很好的,经过中华上下五千年人物画上衣物图样的熏陶,他眼光也差不到哪去。
店家接过眼前一亮,说道可以。
于是商定了价钱,店家去为阮卿量身。孙权虽未来,但其尺寸阮卿却都记了下来,报给店家。
“这位郎君身材真好。”店家说了句。
阮卿笑了笑,斜光里却瞥见店家因微微撸起的袖子露出的臂膀上画着某物。
他忽然想起自己不知何年何月在何本书上背的一篇文章来,时间太过久远,他已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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