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兔子或猫的选项值得商议(上)
洛森·布朗宁,一只精灵。
……不管他本精再如何否认、鄙视、贬低这整个种族——他也是一只精灵。
即使很多种族特性对这只精灵压根就是空气——他没有夜视能力、魔法天赋绝伦、沉迷于金光闪闪的小钱钱、喜欢吵闹的人群、喜欢吃肉,等等等等——
但是。
从小接受的“珍惜身体部位”教育,并不是一次背弃就能彻底抛在脑后的。
小精灵最皮的时候的确有些和所有特性反着来的意思——他有过大声扬言“我将来要和几百个风格各异的小姐姐在一起,就是不理你,气死你气死你”把喜欢自己的女孩气哭的辉煌战绩——
然而,等到洛森真正长大,带着妹妹来到人类世界,开始摸爬滚打后……
他才明白,无论那些精灵是否本质上是傻|逼,和人类一比——精灵们的身体起码都是干净的。
在精灵世界的底层摸爬滚打让他学会了仇恨;在人类世界的底层摸爬滚打让他学会了恶心。
在贵族圈子深处摸爬滚打后……他更是明白了,什么叫真正的“作呕”。
今天这个男人和这个女人交|配,明天他们又互相换了一个新对象,还没尝到又惦记着后天的……还美其名曰“追求快乐”。
“伴侣”,就好像只是个有保质期的商品。
但商品也没什么不好,商品有标签,有数字,能给他带来金光闪闪的小钱钱。
所以,这不影响洛森尊重人类的生活方式,并精心伪装成他们之中最“有魅力”的一员,从而作为“前辈”的角色,赚到大把大把的金币(。)
这位万能的奸商画过涩图,写过黄书,作为摄影师拍过小电影,甚至还给贵族圈子里的某对男女寻找合适的“道具与场地”,偶尔“牵线搭桥”——
虽然那次生意后他胃里翻江倒海,自己爬到郊外的小树林里扶着树吐得天昏地暗。
而人类雄性的种族天性也是那样的,他们每天早上都会有自然的欲|望,而他们总会不自觉地去追求同族的雌性,看到和那方面有关的暗示会露出下流的表情,小黄书小黄图小电影等等等五花八门的产业,就是为了满足他们的——
呃,?尊严?
精灵搞不懂这些。
他不喜欢触碰,不喜欢恋爱,不喜欢任何意义上的感情或身体联系,发自内心觉得人类都是行走的钱币袋子。
哦,只除了蠢宝宝,她连商品都不是,卖出去估计还会因为售后服务亏他钱。
某种意义上,布朗宁,与法师界第一的斯威特拥有同等高度的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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