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也一直在喝茶,他甚至没怎么动烤串。
别问,问就是被室友击沉了世俗之心。
“……所以,我说啊,布朗宁!喂,布朗宁,你来评评理!”
洛森拿过一串烤金针菇,用没沾到油脂的手指推推眼镜,这才看向那两位同学:“怎么了?”
学徒a揪着学徒b的领子,激动地满脸通红:“黑丝肯定比白丝好,是吧?!!”
学徒b奋力嘶吼:“滚!白丝才是永远的神!”
洛森:“……”
现在是从天文地理、魔法科研、星座脉动、游戏攻略……一路侃到了黄色话题吗。
这个阶段变化有点快,按理是十一点后才开始讨论女孩相关……哦,现在已经十二点半,是后半场宵夜了。
洛森挥散了刚刚画出的钟表魔咒。
“布朗宁!肯定是白丝,对吧,我们学院的校服可是白丝啊?!”
“你这家伙,白丝不过是日常罢了,黑丝才是……”
虽然习惯了这种幼稚的打架原因,但他还是不太想搭理。
洛森转头,试图把话题抛给室友:“捷克,你喜欢白丝还是黑丝?”
捷克捧着大麦茶,神情空洞:“我喜欢每天晨练一千米。”
洛森:“……”
无法抛给室友。
室友被击沉了。
击沉室友的罪魁祸首转回头,毫无愧疚之心:“我觉得,只要腿好看,白丝黑丝都可以。”
学徒a:“……你都要是吧?你很可以啊?”
学徒b:“……你这个答案不算,重来。”
洛森仔细想了想。
蠢宝宝的校服是白丝,蠢宝宝的常服是黑丝,蠢宝宝专门打扮好来找我时会刻意露……
“丝袜的触感没有皮肤好。”他得出结论:“光腿最香。”
白丝党与黑丝党立刻远离了博爱的光腿党。
他们并不知道洛森得出结论前脑子里出现了什么画面,唯独喝茶的捷克神色恐怖。
“你这家伙。”
他轻声道:“白丝和黑丝都真的摸过,刚才在比较是吧?”
洛森:“……”
他沉默了几秒,露出更恐怖的神色。
“你休想知道半点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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