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击者和劫匪口中的“紫色长西装男子”。
按照一位银行女职员的说法,此人因为无法忍受哥谭恶劣的治安,准备把钱全取出来搬到大都会去住,但因为突发的银行抢劫而不得不终止。
之后,劫匪让手下去没收手机的时候,他突然暴起击倒并控制住了所有劫匪,很可能手机里有不能让人看到的东西。
虽然一个人徒手击败拥有枪械的劫匪这点很不可思议,但基本所有人质都这么说,警方也只能采纳这个供词。
而据几名劫匪交代,这个“西装怪客”使用的武器是两张扑克牌……坚不可摧,锋利无比,能防弹,还发出淡淡黑光的扑克牌。
除了被安德森亲手抓到的家伙外,其他三个劫匪因为这个离谱的回答很吃了一顿苦头,但供词仍然不变,而且细节上彼此还能对应,最终警方只能捏着鼻子把这个东西写进笔录。
或许在戈登局长看来,这是一个扰乱犯罪现场,肆意妄为,可以称为“超级恶棍”的家伙,应该予以抓捕。
但在安德森的视角里,如果没有这个“西装怪客”插手,这次的银行劫案几乎不可能在无人伤亡的情况下结束。
比如说,他在抢劫开始时,异常夸张果断地趴下,不但带动其他顾客顺势趴下,也导致原本一定会反抗,并可能因此受伤甚至殉职的两名保安因为看呆了而被劫匪缴械。
至于他最后逃走时为了遮掩视线而丢出去的废纸,那也叫事?
可以说,正是因为他的肆意妄为,才导致整场事件中,除了因为抢夺钞票而撞伤崴脚的路人外,一滴无辜者的血都没有流。
所以,他才告诫戈登局长不要随便给这种人定性,否则,在逆反心理的影响下,他们很可能就顺着他的意当“超级罪犯”去了。
不过很显然,那位局长先生对这种令警方颜面扫地的家伙完全没有好感――包括蝙蝠侠自己,所以根本不会采纳他的建议。
放下警方的态度不提,单说这名“西装怪客”的武器,也令安德森产生了极强的既视感,锋利,结实,能发光,还附带能令人昏厥的毒素……这种明显不是1999年科技能造出来的扑克,只可能是来自神堡的“超前科技”。
安德森据此做出推论,他很可能是个来自神堡,用这种超前科技武器在满是犯罪和暴力的哥谭找乐子的家伙,由于“蝙蝠侠”的高调出场,为了不引起凯恩家族的注意而决定偷偷离开。
虽然有点自恋,但安德森一时也想不出其他解释了。
不过,他在离开意外前卷入这么大的事件里,只怕一时是走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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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了!这次就用《蝙蝠侠再度现身,惊天劫案无一伤亡》为标题!”玛莎对着几张照片冥思苦想许久,终于啪地一拍手做出决定。
很好,很符合自己一开始对这件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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