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很幸运的是,他被安排到那个女孩的组下。
喜欢一个人就会喜欢她的一切,燕柠,他觉得她的名字很美,和她的人一样。
当英语老师宣布由燕柠监督他背记单词时,他突然觉得这个平时脾气很大,很难相与的更年期女人是那么有爱融洽。那些让他深恶痛绝的英语单词也变得可爱起来。
他既兴奋又害怕,想近距离和她接触,又害怕在她面前出丑。
哪怕他很用心很认真地记着那些单词了,但是他的发音却依然很蹩脚,拼写也很不流畅。
他是个后进生,但也不想在她面前表现出窘迫的模样。毕竟,第一印象可是很重要的啊。
那一天,他对着镜子练习了很久,尽量让自己的读音标准,尽可能让自己冷静,整理好了头发,才终于鼓起勇气站到她的面前。
他依然忘不了当时喜欢她的那种心情,那种只有在见到她时才会有的心跳,他记了很多年。
“回去吧。”
燕柠是个很严格的小老师,背错一次或者稍微卡主一会儿,就会挥一挥手,让人打道回府。
孟笛也不例外,他红着脸,很尴尬地回去,然后继续发愤图强。因为她的严格,所以被她管辖的其他组员都对她恨得咬牙切齿。
其他的组长都是很宽厚的,会很善意地提醒,而她却会反复刁难,会让人把背过的高难度单词重复拼写。
孟笛现在还记得,那个叫做neighborhood的单词曾经折磨了他好一会儿,让他恨得牙痒痒。
可是这个单词也很美,它的意思是“邻居”,为什么呢?那个叫做燕柠的女孩子就住在他家隔壁。
但是对城市里的人来说,隔壁就是隔了一道天堑,一辈子老死不相往来也并不稀奇。即便是邻居,她也没有和他有丝毫的交集。
喜欢的人就近在眼前,这真让人难过。
除了英语以外,语文的文言文也是由她负责核查的,比如那一篇《童趣》,孟笛现在只记的片首的“余怡童趣时……”还有最后的“鞭数十,驱之别院”。
当时的他,在燕柠的严苛要求下也是能倒背如流的,可那已经过了许多年了,再深刻的记忆也有会模糊的一天。
好在努力还是有收获,当他在她面前一气呵成地完成背诵任务时,总觉得有一种扬眉吐气的快感。
而自始至终,燕柠甚至都不会抬起头看他一眼,只是点了点示意他通过了。
这不免让他有些泄气,他很想和她说些什么,但往往欲言又止。
……
孟笛和燕柠躺在床上,一句接一句地聊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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