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不到总是最好的,是吧?
兜兜转转,他以为遗忘了,不在乎了,可是生活中就是有这么多奇妙的巧合。
高考结束,离开学校的那一刻,他在校门口又见到了她,原来她和自己在同一个学校考试。
她站在人群里,梳着利落的马尾,把光洁的额头露了出来,穿着朴素的白色短袖和牛仔裤。一如他最开始遇到的模样。那一刻,所有的回忆都复活了。
他也不再是从前那个腼腆内敛的少年了,他远远地和她招了招手,表示问好。但终究没有说一句话,就默默地离开了。
萍水相逢一场,哪有那么多故事可以讲?
高中三年的时间,孟笛改变了很多,学着抽烟,喝酒,打架。变成了老师眼里的不良少年。但有一点,他不欺负别人,因为他知道被欺负的人是怎样的感受。
他也不纹身,他不喜欢别人看着他就害怕的那种感觉。归根结底,他叛逆,但心里还是希望被人亲近,被人爱。
对父母来说,也许他们更关心的是今天的股票有没有涨停。而不是自己家儿子在学校和哪些人打架了,被什么人欺负。他们总是用一句“一个巴掌拍不响”来搪塞自己,哪怕他是为了保护朋友免受欺凌而被人打。
他也想被人宠爱,但是他说不出口,乞求来的都不是关心。所以他学着叛逆,看啊!我变坏了,我不乖了,你们看看我吧!你们看看我啊!
他也知道,她初二的时候交往了一个男朋友,他变成的那副模样就是他的复刻品。他也不能理解,为什么这样的烂人会有女孩子喜欢呢?他真的不能理解呢。
但是最终,他也变成了那副他深恶痛绝的样子。泡酒吧夜店,和一帮狐朋狗友厮混在一起。但后来不知怎么的,他像是洗心革面一样,加入了狩魔队。改掉了所有毛病,变成了初中时期的干净少年。
他在各个狩魔行动中都表现得十分杰出,成为了一名出色的恶魔杀手。
……
“酒量不错,再来一杯如何?”
苍白邪魅的男子又满上了一杯鲜红的酒递给了燕柠,目露淫邪地打量着她丰满的身材。
“抱歉,威尔逊先生,我的酒量不是很好。”
燕柠赔着笑,很是为难地道。
这个叫威尔逊的男子,臭名昭著,是附近这一带地区最难缠的“人”,燕柠不想和他有半点交集。
但是,他竟然会来到这个酒吧,而且还特意找上了她。
她心里突然感到强烈的不安,女人的直觉告诉她,这件事和孟笛有关。
坐在威尔逊右边的孟笛面无表情,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攥住。
“笛,昨晚你和燕柠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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