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天气转好。
何玄白在咸蛋村安定好,莫展也收拾好行李,准备回去。
在院子门口遇见了盛一南。
她手拿棒针,灵活穿梭在毛球上。
莫展大概能猜到,何玄白来这里就是为了她。
洁身自好,肯定是在为某个人守身如玉。
面前这位,八成是大boss的“克星”。
他狗腿地打招呼,“盛小姐好。”
盛小姐嗯了声。
“劳烦盛小姐以后多多关照我家何总,谢谢您了。”
盛小姐又嗯了句。
莫展刚要走,看见何玄白从屋里出来,很是感动。
“何总,我自己一个人走就行,不用……”您送。
话还没说话,何玄白选择性绕过他,走到盛一南面前,“盛小姐,你的手艺真精湛。”
莫展:“……”
这些年,终究是错付了。
对于学东西,盛一南要么不学,一学便要学到极致。
她编织的物件都是偏贵气风,不适合盛家人用。
索性在某宝开了一家网店,买起了手工编织品,吸引了不少的粉丝,收益也不错。
昨晚,有个有钱的富二代下单,说答应给女友织一顶帽子,奈何没有那个天赋,只能找人来弄了。
盛一南敲字回复:【要什么款式和颜色?】
富二代不愧是富二代:【弄得奢侈点,其他随意发挥。】
盛一南发了个OK的手势。
她最近迷上森系风格的饰品。
何玄白走进才看清这是一顶帽子,还是绿色的。
她要织给谁?
尺寸是男人的型号,何玄白心里有点泛酸。
对方的头是锅盖吗?这么大。
盛一南开店后,也学了些商业运营。
作为一名商人,需要尽可能挖掘潜在客户。
面前这位,随便一只手表,都是几百万起步的。
她放下钩棒,眼带碎星望着何玄白,“何先生,你喜欢这种帽子吗?”
这不是喜欢不喜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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