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总,事件缘由和公关方案都在后座。”
何玄白嗯了一声,一目十行浏览了一遍。
合上文件,他单手拧了拧眉心,冷嗤一声,“废物。”
一个没有任何团队运作的小网红,就能将人和公司搅得人仰马翻。
他公司的员工,都是行业里顶尖的。
都是两颗老鼠屎,毁了一锅粥。
莫展心脏跳到嗓子眼,握着方向盘的手细微抖动了一下。
估计那方案,大boss不满意。
何玄白做事想要喜欢抓关键要点,“邀请新闻媒体机构,召开发布会。”
这次,他要釜底抽薪。
男人身着浅粉色的风衣,坐在后驾驶座,修身玉立,气质睥睨,矜贵和潋滟是从骨子里流淌出来的。
事情再火烧眉毛,干着急也没用。
莫展时不时瞥一眼后视镜。
他跟了大boss这么多年,知道他的穿着喜好是简单大气,黑棕灰的居多,还是第一次见他穿……浅粉色。
真的,那是浅粉色。
莫展在机场时不敢确认,现在确认了。
何玄白长相硬朗俊美,气质卓绝,粉色也不显得娘气。
何玄白洞察周遭环境的能力NO.1,这次没有任何不悦。
想到喜欢的人,原本冷硬的心肠,立马化成绕指柔肠,“我大衣好看不?”
莫展意会错了,以为何玄白责怪他多管闲事,离开收回视线,“抱歉。”
何玄白皱了下眉,“有这么难回答?”
莫展怔了怔,立马回答:“好看,谁这么有眼光挑的?特别好看。”
昔日压根不废话的何总,嘴角止不住上扬:“我女朋友挑的。”
快要到何氏集团时,何玄白还在笑,又问:“你女朋友给你买粉色大衣没?”
莫展很惊悚:“……没有。”
这是实话,他虽然长得不丑,但撑不起粉色。
那颜色太挑人了。
也只有何玄白那种衣架子,可以随意穿。
都这时候了,还是讨论粉色不粉色的事吗?
何玄白心情好了许多,上楼时,碰到员工,员工跟他打招呼,他都出声回应。
他家阿南,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