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几个混混自然是进了局子。
其实他们要是起初没那么嚣张,直接把林芳华掳走就没那么多事了。
奈何混混就是混混,本就是收了钱才来的,看到钱脚肯定是走不动了的。
他们要是知道林芳华这么奸诈,打死他们也不会多迟疑一秒。
进了局子,几人哭嚷着就招了,说是从平县过来的,之所以来就是为了掳走林芳华,对雇主却是一无所知,对方就让个年轻男人过来让他们干活,还预先给了他们一百块钱。
齐大刀“呸”地一声喷了一口唾沫星子。
“不过就几百块钱,也配掳走我老板?”
老板开了店就不止一家,手里说不准已经有好几千块钱的存款了,这几个混混竟然几百块钱就被收买了。
当真可恶!
毕竟涉及到了平县,不太好调查。
而且着几个混混看起来对对方也是真的一无所知,这事后续也只能林芳华自己琢磨了。
听到“平县”两个字,林芳华第一念头是明爷。
但明爷作为平县的地头蛇,手下有用的人肯定不少,见识过她的精明,他就算派人过来想强制性把她带走,也不应该派这几个没用的人过来。
明爷不太可能。
除了明爷之外,林芳华能想到的就是自己的那个二姨王春英了。
他们夫妇上回没能把她推进火坑,这一次说不准又开始想法子了。
这两个猜测,倒是后者可能性比较大。
王大挺知道这事,吓得客人都不招待了,急冲冲地就赶了过来。
看到林芳华没事,这才松了口气,转而又愤怒起来。
“到底是哪个王八羔子总这么针对你?这样下去哪儿成?这也就是在店里,万一在外边就拦住了,那多危险。”
林芳华也知道王大挺说得有理。
对方这回没能得手,但又没有被揪出来,之后说不准还会再想其他更恶毒的办法。
但她总不可能请个保镖二十四小时跟着自己,也只能多一份警惕,随机应变了。
齐大刀也有些不放心,提议道:“要不,我之后就留在店里守着吧。”
林芳华笑笑摇头,“你现在不是已经有工作了?该工作就工作,不用替我看着。再说了,你成天再这儿看着,人家说不准就一直不来。”
齐大刀最近找了份短工,工资没有很高,却也能维持家里的开销。
不管怎么样,至少比之
为优化阅读体验,本站内容均采用分页显示,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 /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