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友谦抬眼,又看向了这附近一幢幢危楼,楼里房间不少,没一户都住着与黄毛相似的人。
都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但每一家的经文,都不同。
就像是宋友谦家如果是魔鬼难度的话,黄毛的家,算不算得上十八层地狱?
宋友谦又低头,看着自己的球鞋,或许他一双鞋,就是别人一个月甚至是半年的生活费,这大概,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差距。
“我可以不告他。”最后,宋友谦终于松了口,“但我有个条件。”
连清就知道没那么简单,“你说。”
“虽然黄毛值得可怜,但他差点拿刀杀了我,都是事实。”
“这点我不否认。”
“你要为他求情,出头,就由你来偿还。”
宋友谦眨眨眼,“只要你的表现让我觉得满意,我不仅可以不告他,还可以帮他。”
“帮他?”连清疑惑,“怎么帮?”
“我爸的主要产业是房地产,最近正好在建一栋楼,我可以拜托我爸安排他去工地干活,累是累了点,但赚的钱肯定比当小混混要多,而且还不犯法。”
这就是宋友谦天生的好运能给他带去的便利。
“你也不用担心他拿不到钱,我们家别的不说,那么一点工资还是拿得出来的。”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这对连清来说,无疑是个极大的诱惑。
黄毛在外是一个惹人讨厌的混混,但在这里,他算得上一个好人,邻居家有什么事情找到他,他从不会推辞,以前要债的人找到连清家里,也是他叫着兄弟们把那些人赶跑,祝婆婆有次回家时丢了那一天捡瓶子卖来的钱,还是他半夜不睡觉沿着祝婆婆走的路弯着腰一点一点的找,最后找到,分毫不差的还给了祝婆婆。
黄毛帮了他们很多,如果她能帮帮他,连清觉得,何乐而不为?
所以连清根本没有犹豫,爽快的答应了宋友谦的条件。
“首先,我饿了。”
宋友谦话音刚落,肚子便配合的“咕咕”响了两声,连清点点头,从兜里摸出今天卖瓶子的钱,递到宋友谦面前,“这里有四十三块,应该可以够你吃一餐。”
宋友谦平时也不是很挑剔的主儿,并不会逮着什么贵吃什么,四十块钱卖份肯基倒也够,但最大的问题是,这附近可没有肯基,只有几家看起来脏兮兮的小餐馆。
而这点钱,给他打个车去肯基都不够,他也不想去那些不干净的小餐馆,害怕拉肚子。
“这点钱就想把我打发了,你以为我和你一样是乞丐吗?”
“那你等着,我上去拿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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