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陆明枫语气淡淡,仿佛提不起什么力气。
“那我可不信,以我们陆总的魅力,什么实习生能招架得住?”
今晚虽然待在一起加班,但时初一直跟他保持着恰到好处的距离。
只要他稍稍有些靠近,时初的身子便很自然地移开一些。
在她面前,陆明枫都要怀疑自己是否毫无魅力可言。
“她跟普通人不同。”
“这我当然知道,否则怎么能入你的法眼?”
“她有男朋友了。”
“有男朋友又怎么样?”那人又在说道:“锄头挥得好,没什么挖不倒。”
他说的正是陆明枫心中所想,对于时初,他的确很心动。
尤其是每次见到时初的时候,那种感觉就会越来越强烈。
“而且,只要你稍微使用点权利,她不还是会听你的吗?”
“我并不想要这么做。”
“这又没什么,再者说,你又不是逼她,只不过是换种方式让她接受而已。”
“换种方式?”
“我是觉得她现在不过是矜持,时间一长,她自然对你不同。”
陆明枫陷入了深思,甚至现在在怀疑男朋友一事,是真是假?
只是看来,她现在还不够相信他,所以才这么将她拒之于千里之外。
“反正你是她的上司,想要收服一个实习生还不是手到擒来?”
陆明枫听到此眸光渐深,脑海里已经是浮现出各种想法。
他的确能够利用职务之便,促成很多次机会。
虽然在此之前,他是很不屑做这种事情,觉得有些不入流。
但现在想来,又有何不可?
机会是靠自己争取的,想要的人,就算是用一些手段得到,也是正常。
“女孩子都是受不了物质攻势的,我之前追求的一个女的,看起来高贵冷艳拒人千里,不也还是被我用这种方式泡到了?”
陆明枫的兄弟带着得意的口吻说着这事,陆明枫半信半疑地看了他一眼。
女人都是感性的生物,只要你买买买,她就会觉得你这样是爱她的,而且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抵挡不住奢侈品的吸引,很容易就会被人收服。
“我知道了,先这样。”陆明枫匆匆挂断了手机,匆匆地从办公室离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