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编钟的难度在于难以想象其与其他乐器配合演奏宫廷乐的样子,那么鼓的难度就在于力量的不拖泥带水。
况远在纪墨的心中,一直都是那种翩翩君子,很有些隐士风度的人,纵然有些时候似乎也显得偏激偏执,不那么好说话的神经质,但更多的时候,还是很有闲云野鹤的气度的。
这样的人,弹起琴来,真的就是高山流水之感,吹起笛子来,也如山中仙鹤,袅袅然云中,其他的乐器,纵然是束缚重重的宫廷乐所用的编钟,也能感到一些山野闲趣,并不流于凡俗。
以至于他奏的乐,留在纪墨心中的印象都是高、洁、雅,有种难以言喻的超脱之感。
以上种种印象,不能说不对,但到底太过片面了。
第一次见况远击鼓,也是纪墨第一次见到况远的形象有了如此大的颠覆。
他的身上缚着一根绳,将两个宽大的袖子完全拽起,露出胳膊来,完全暴露在外的小臂上,随着鼓槌挥动而暴露出肌肉的线条来,每一次击鼓,或轻或重,或迅或捷,都踩着鼓点,让人感觉到那种心脏都随着节拍跳动的感受。
一下一下,声音震动到心里,五脏六腑,似乎都随着这样的节拍而震动,不知道远处听来是否也有这种入心之感,但站在近处的纪墨,的确是刷新了自己的观感,竟然还可以这样吗?
从来没想过,看人击鼓还能看出力量之美来,那种美是通过鼓点节拍传递过来的,听觉似乎优先于视觉,让人发自心底感受到那种干脆利落,全不拖泥带水的力度之美。
击鼓真的是一项很需要力气的事情,看着况远的额上很快冒了汗,看着他的肌肉用力,纪墨很是明白自己若想要做到,恐怕也需要锻炼锻炼身体才行,真的以为仙气飘飘就是弱不禁风,恐怕就无法做到如此击鼓了。
一段整乐完成之后,纪墨以为这就完了,没想到况远索性接了绳子,拉开衣领,让上半身从衣领之中钻出,暴露在外,坚实的肌肉线条并不笨拙,反而显得优美。
宽大的衣袖在腰间系住,松松垮垮,恍似多了一条短裳罩在宽袍之外,汗水从肌肉的沟壑之中流过,并不是完全雪白的肤色,也不曾饱经烈日的摧残,就是那种自然的肉色,便似有了灼眼的火热。
“好久不曾击鼓了,果然还是要这样才痛快。”
况远没有退下来,站在那面大鼓前,再次挥动起鼓槌来,他并不会跳舞,但在某些鼓点节拍上,也会用力地跺脚,或者加一声“喝”,大开大合的击打动作,配上那样的力度,莫名也有了几分况远从不曾有的英雄气概。
鼓点沉重苍凉,又在乐声之中找到了协调的点,于是,壮怀激烈,古道荒漠,西风瘦马。
那一个音符一个音符连接起来的乐曲,似乎如笔端画墨,时而细细勾勒,时而大笔挥洒,最终构成一幅出征之景。
这一曲,送离人,望长安。
这一乐,奏凯旋,望归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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