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大学时代的第一周过去了,方浩重新适应了大学的生活,可是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屌丝青年了。
“方浩,今天有个社团聚会去不?有不少美女参加呢。”一大早,室友汪涵就向他问道。
“社团?不去了,因为我今天已经有了安排。”听到这遥远的名词,方浩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既然重生了,自然不能像前世一样晖晖噩噩的,他不会去干参加社团这种无意义的事情,前世他也是积极参加,可是什么用都没有。
“你不去算了,太可惜了。”说了几句话之后,众人见方浩真的不去,就结伴离开了宿舍。
方浩明显地看到,几个人还把衣服和发型专门整理了一下,如同相亲似的,还别说,大学时代的年轻人就是帅。
“年轻真好。”看着他们的背影,方浩心中暗道。
虽然爱情很美好,但是方浩自然不会把大学的精力放到爱情上,他的心中有更大的目标。
这年头,泡妞是需要实力的,前世自己就是在社团里面认识了女朋友,可是后来还不是因为没实力被甩了?
想到当初舔狗的伤心岁月,方浩摇了摇头,打开电脑,开始去做自己的事情。
他想的是创作一本网络小说,不对,换句话说,应该是抄一本网络小说用来赚取第一桶金。
其实这个时代最好是投资网络文学,现在是2005年,网络文学已经开始兴起,接下来几年,网络文学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和投资,这就是个会生蛋的金鸡。
可惜自己没钱,不过没关系,自己马上抄书,有了钱之后就可以做很多事了。
打开文学网站,一大堆当初耳熟能祥的书籍进入了他的眼帘,这个时代起点纵横逐浪等网站一起称尊,网络文学群英荟萃,堪称网络文学时代的巅峰。
可惜的是几个网站一阵骚操作,最后只有起点火了起来。
方浩选择了起点中文网,这个年代的起点即将崛起,他计划写作的书叫做《吞噬星空》,方浩觉得这是番茄的巅峰代表作。
因为这本书是番茄2010年的作品,如今才2005年,方浩可以完全照抄,不改一个字,预计一年赚取五百万还是可以的。
先传上一万字,然后粘贴上三十章传上草稿箱,设定好定时发布,每隔六个小时发布一章。
“公元2056年,原江苏境内的一座地级市市区内。一座破败的,墙体都裂开的六层高居民楼天台上,一身战术背心、军用长裤,脚下为合金战靴。身上背负着六棱盾牌、血影战刀的青年,默默坐在天台边缘。此时星空璀璨,吹拂而来的风中,还有着清新的气息。然而整个破败荒漠的城市,却是一片寂静……”
三章一万字发送出去后,方浩关上电脑,不再去管,这本书一定会火的,倒是不用他操心,毕竟这本书火了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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