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乐摸了下自己的胸口,清楚的感受到,即使在气的保护下,自己体内五脏六腑所收受到的强烈冲击。
明明没有被打中,仅仅是被波及而已……
金刚是将杀气肆无忌惮的释放出来,四处乱窜,而文宇的打法是将所有气凝聚于枪尖,被正中刺中怕是必死的,那里的气最凝练,几乎无坚不摧,然后枪头递减,枪身再递减。
自己刚刚是被他攻击的气给波及到了。
擦到了一点而已,整个胸口都像是烧起来了……
陈乐低头看了下,发现自己胸口已经被溢出的鲜血染红了。
好凝练的气!
而且,这人把攻击距离掌握的很好,进退间,总能把自己置于长枪的攻击范围之内。
一寸长,一寸强不是开玩笑的。
一旦处在长枪的攻击范围之内,使用短刀的自己,就完全没有攻击的余裕,只能被动防守。网首发
陈乐刚刚试着突进,腾空,侧闪,都是想拉近两人的距离,但统统被抵挡掉了,唯一逼近的一次,也被对方用枪柄反击了回来,差点被横扫给拦腰斩了,极其凶险。
枪的攻击距离实在太长,自己根本够不到他,就算用幻狐步也逼不近。
而且这人战斗经验太丰富,对于距离的把控,以及防守同时的反击,都远在自己之上。
陈乐有种像是小孩子被大人用手压着脑袋,不管怎么努力挥拳,都够不到对方的感觉。
文宇也是看着陈乐,长枪背后斜指地面,淡淡道,“你好像,没有什么跟枪战斗的经验啊。”
“……”
被一眼看穿了。
陈乐积累战斗经验最多的,其实要数暑假的两个月,但,对的人都是用刀,用枪,用匕首的比较多,很少碰到这种古代冷兵器的。
文宇长枪轻轻一挥,与轻松写意间,便在地面留下一道长长的浅坑。
“自古以来啊,长枪就是战场上最受喜爱的兵器,他的攻击范围最广,距离最远,点伤最高,对着盔甲有着强烈的穿刺伤害,哪怕是制作精良的钢铁盔甲,通常也受不住武者的一记长枪突刺。”
“自古以来,长枪就有着百兵之王的美誉。”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文宇的长枪对陈乐的短刀,属于天生的兵器距离克制。
“而短刀,在战场上,在正面较量上,一般是没人用的,这是刺客才会用的兵器,因为短刀的优点……”
文宇说道这顿了顿,仿佛是对陈乐的无知感到不屑,摇摇头道,“你运气挺好啊,怕是连自己用的兵器属性都不清楚,就安然走到今天,至今为止都没碰到点像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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