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4章,胡同小情调

个门清,她们的皮肤不松弛起褶皱才怪呢。

但这老太太,林义却有点看不懂了,皮肤光滑紧致,眼睛还很有神韵。一时也有些好奇。

那祯看着突然停下来侧头的林义,嘴巴刚好碰到自己的耳朵,不留痕迹地后退半步说:“胎盘,”

“啊,那东西啊?”林义想象了下孕妇产子后的胎盘,那副样子用来入口的话,感觉特别恶心,不敢想象。

“听说隔三差五就去医院走关系买,”那祯说到一半也说不下去了,脸色表情有些难看:“我现如今都不敢一个人和她呆一起久了,不然一身鸡皮疙瘩,生寒。”

胎盘神秘可入药,在中医里面已经流传了好久,并不奇怪。也曾听说有些富豪怪癖,把这东西当做珍馐。

但如今生活里,突然身边出现这么一个人,活生生地,还是有点凄白、有点荒凉,更是觉得荒唐。

“那你可以喂点猫和狗啊,壮壮胆。”说到猫狗,林义突然明白了,这院子里缺少什么了,那是缺乏生气。

想想也是,一栋老宅子,不知经历了几朝几代,那种岁月留下的荒芜,要是生气少了,还真渗的慌。

“壮胆倒不用,我不信那些东西,不过喂几只陪自己玩,倒是个不错的主意。”

那祯虽然是个女流,但从幼儿园开始,就是那种不怕鬼神,不怕“脏东西”的人。

最让林义佩服的是,小时候玩耍,她经常在坟场藏猫猫,那酸爽…

林义至今都不敢尝试,记得小时候,只要找不到她,一准在那地方躲着。

啤酒鸭和酸辣鱼,果然还是那祯的最爱,林义现在都有些“后悔了”,重生过来干嘛做这种菜给她吃,真是给自己找麻烦。

那祯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喜欢小资生活的女人,对啤酒这种享乐的东西,虽说不贪杯,但碰到林义。却也兴致昂扬,主动说喝点,不然菜吃不完。

就着啤酒,就着满桌子的菜,两人慢慢地闲聊,聊着聊着就说到了林义这次来京城的目的。

购买四合院和古董。

而说起这些东西,却终究绕不过一个人,东边的隔壁老太太。

那祯说当初住进胡同的时候,对胡同各种老太太还停留在“小脚侦缉队”的印象中。殊不知胡同里藏龙卧虎,随便一位老人,就有可能身世不凡,比如这位爱吃胎盘的“太太”。

人们都习惯于称呼她“太太”,看上去就是一个特别普通的胡同妇人,穿着极简朴,也极干净。她每天去菜市场买菜,冬天自己买蜂窝煤生炉子,见着谁都打招呼唠家常。谁也想不到,她曾经是家世显赫的大家闺秀。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16岁的那一年,就读于辅仁附中的她和在华北中医学校的读书的一位高干子弟结婚了,门当户对,郎才女貌,举行的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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