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揽月岛,城堡
风谣这一次昏迷了半个月才醒过来,她掀开眸子时,映入眼帘的却不再是公寓熟悉的景象,而是曾经被像狗一样拴过的卧室。
她愣了愣,慌忙爬起来冲向房门,却发现门已经被锁死。她又冲向阳台拉开幔帘,却被外面一片美丽的景色惊呆了。
却见一轮朝阳刚从海平面上升起,红彤彤的散发着淡淡的光芒。像是一个圆盘里面盛了一颗明珠似得分外妖娆。她怔怔的看着,竟有些痴呆了。
“小姐,你醒了吗?我来给你开门!”
楼下在花园中修剪花枝的阿莎看到风谣站在阳台,慌忙丢下剪子兴冲冲奔上来,给她打开了房门。
“小姐,你饿了吗?我给你熬了稀粥。”
“阿莎,我怎么会在这里?”风谣蹙了蹙眉,有些纳闷。
“噢,是少主把你送回来的,说你的身体有些差要修养。对了,你不在的这些日子啊,闪电来找过你好多次呢,每一次都在楼下嗷叫。”
“……是吗?”风谣脸色一喜,有些不太相信。人说狼都是没心没肺的动物,它怎么会记得她呢?
“肯定啦,你想不想去看看它?”
“恩,我要去跟它一起练武。”
风谣点点头,迅速换了一套劲装,兴冲冲的跑下了楼。她来到海岸边,发现鬼眼一个人落寞的坐在礁石边看朝阳。她狐疑的走过去,低头瞥了他一眼。
“咦,你怎么了?一副上坟的样子。”
“小姐,你醒来了?身体好些了吗?”鬼眼看到风谣气色不错,眼神却黯淡了很多。
因为他和欧阳去了苗疆一趟,寻到了一种特别可怕的能抑制她身体蛊虫的办法:用恋人之血。
这和慕凌枭在草根论坛上看到的一模一样,但用法却不同。用恋人之血压制蛊虫,却会渐渐忘记恋人是谁。
欧阳抽了慕凌枭的血,混合从苗疆带来的草药研制了药剂每天给她注射。开始几天她的身体反应很厉害,欧阳不得不把她麻醉,以至于她昏迷了半个月。
今朝看她醒来气色这么好,证明那个可怕的传说是真的。那她忘记慕凌枭了吗?他还不确定。
“身体好多了,这里的风水果然比较适合我。鬼眼,我要去找闪电练武,你去不去?”风谣点点头,用力挥了挥几下胳膊。的确是精力充沛得很。
“好啊,我跟你一起去。”鬼眼点点头,快步跟了上去。
他睨着风谣矫健的步伐,心头纳闷极了。那个药真的有效吗?还是她昏迷了半个月整个人脱胎换骨了?
“小……小姐,少主说了,今天会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