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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布里奥尼并不会直接把生产线和集团工人卖给陆阳,这些都是十分重要的商业资源。
他们希望在三年内,yeezy750依旧要由布里奥尼来进行销售,并且和此前的分成合同一样,设计师叶菲燕只能拿到较低的分成红利。
陆阳和叶菲燕同意的,因为叶菲燕设计yeezy750的时候,合同本来就是这么签的。大火的歌手、演员往往要第二部作品才能赚钱,都是这样。
但他们也有自己的要求,那就是后期销售的yeezy750鞋子,必须要更换成独立之后的yeezy自己的标志和铭牌。
包括在布里奥尼官网和线下的品牌店中,也要开辟专门的yeezy专柜,进行品牌化的区分。
不然,品牌独立就像一句玩笑话一样,没有任何实际作用。
同样的,这三年内,yeezy品牌的新款产品,可以在布里奥尼的渠道进行销售。这也是之前要了yeezy专区的用途。
这一点布里奥尼考虑的最久,但最后也同意了,只是对yeezy上架的产品提出了一些硬性要求。
毕竟,你不能一双十块钱的袜子也要在我们布里奥尼奢侈店里卖吧。
东西还是要有档次的。
这些属于合作细节,还有不少,都是双方磋商了许久才共同确定的。
同时,在yeezy这个品牌的独立问题上,还有一个最重要的点。
众所周知,品牌独立几乎都不是真正的独立。
乔丹和勾克。
原本持有勾克百分之四点五股份的乔丹,宣布成立勾克旗下的子品牌ja。用手上的百分之四点五的股份,换来了ja百分之六十六点七的股份和利润分红权。
这是属于彼此羁绊较深的品牌独立案例。
然而布里奥尼和yeezy不同。
勾克那么做,是看好乔丹的个人影响力,没有完全放手。而事实证明,勾克的决策是对的,ja品牌几乎成为了这一行最成功的独立品牌。
这是一场双赢的合作。
但布里奥尼并不看好yeezy的发展潜力,也不看好设计师叶菲燕的号召力,同样还不看好未来的陆阳。
因为陆阳只是一个种花明星,他不具备国际影响力。
布里奥尼和独立之后的yeezy之间,并没有任何股权关系,也不存在分红条约。
这就是单纯的分家!
只是在短期内,yeezy还要在布里奥尼的家中待两三年而已。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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