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城地势平坦开阔,虽说不是襟三江带五湖那种得天独厚的繁茂地域,但也因着多年王都,自有一股子龙盘虎踞的气势。
陆金钊小时候,家里在场子里晒粮食,粮食刚晾起来,马贼就抄着家伙来村里抢劫,秋里农民勒紧了裤腰带生活,一个个饿得面黄肌瘦,衙门里还有差役来搜刮剩下不多的口粮。更新最快的网
活不下去了,自然得造反,大清国的里子早腐烂不堪,到底他们这些贱民算是趴在华服上的虱子,还是那些仰仗世荫的世家子们是呢?逃难到北平城根下的陆金钊想。
他躲在城外窝棚里,看着那些八旗子弟们靠着吃皇粮日日遛鸟斗蛐蛐,好一点就去抽大烟,日日吞云吐雾的。
他在想,人跟人之间就得差这么大吗?
如今他倒是也享受上了别人几辈子修不来的福气,可他睡觉的时候,总觉得赤条条,还像是在谷场里晒麦子,不过场上吊着的是,这些年他挣下的身家,他日日在梦里提着心吊着胆。
哪个上位者,没几个仇敌呢?可在他心底里,余家小子是他的最悬心的仇敌。
“督军,如您所料,陈廷确实在杨参那里。”陆金钊捻了捻手头的烟,“走吧,会会余家小子去。”
他知道陈廷的来路,也知道陈廷带着的小姑娘的来路,他们只能利用,不能真的死在北平城,他只要余司礼的命。
吊余司礼来的单子,是他故意做的,不过那个小姑娘倒是自己撞上来,他没想动一个女人,可撞上来的也是不用白不用。
余司礼身边带了多少兵,经过余家大宅那一趟,他也估摸个八九不离十,后来,东北会馆他得给面子,只能派人看着,可既然余家小子还在这北平城里,总归要死了,他才能心安。
他记得自己第一次见余家小子的时候,七岁的毛孩子,天不怕地不怕,上来就要掏自己别着的枪。长得像个小丫头,可性子却跟他爹一样虎,敢在天王老子头上撒野,他就赌余司礼这性子,肯定不会灰溜溜回上海去。
诚然,陆金钊刚刚进杨参谋的帐篷,就瞧见余司礼拿着小巧的勃朗宁对着自己。
他咧嘴一笑“哎呦,大侄子别来无恙!”余司礼懒得跟他废话,直直盯着他。
陆金钊往凳子上一坐,那个杨参谋虎虎生威的站在自己面前,太碍眼!他抬起右手,一管小口径的枪伸出来,再一抬手,那个杨参谋直直倒下了。
余司礼不是没上过战场,可他也有好些年没见过这场面。更别提陈廷那是真没见过这场面。
“小年轻们,差着火候。”陆金钊抬起头瞪着余司礼“把枪放下。”说着自己先把枪放下了。
“我怎么不敢杀你!”余司礼咬着牙说,“你害死了我爹!”陆金钊挑了挑眉,说“你开枪呀!我等着!看看你枪快还是我的枪快。”
满屋里冲出一队陆金钊的大兵,围着陈廷跟余司礼。余司礼见状慢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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