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气死个人。
夏烟一拂袖,气的走了。
这段话七扭八拐的就传入了靖国公府里,让秦锦给知道了。
秦锦也觉得奇怪,一个簪子而已,还居然传得神乎其神的,于是她就带着自己的侍女出了靖国公府,去了锦汇斋。
秦锦在女学三年,自是有不少人认识她,所以见秦锦进了锦汇斋,大家就都激动了,锦汇斋那簪子实在太有名了,最近大家都在谈论那簪子,谈论夏烟在这里砰的钉子。如今看到符合那簪子有缘人的正主出现了,大家都跟打了鸡血一样。
有点脸面的夫人小姐什么的,只要是在那条街上闲逛的,就都纷纷得了信息去了锦汇斋。
“我是这簪子的有缘人?”秦锦来就是为了这个簪子的,见了簪子之后,即便是她前世看过珍宝无数,也觉得这簪子是不可多得的珍品。怎么会碰击发出的声音如此的悦耳,还带着韵律,真可谓是巧夺天工。
“姑娘可是手背有红痣?”掌柜的问道。
“是啊。”秦锦的点了点头,她手背上天生就有一个如同朱砂一样的痣,这是全燕京城人都知道的事情,也没什么好特别拿出来说的。她一反手,红痣便出现在众人的眼前。
“姑娘可是冬季生人?”掌柜的又问。
“是啊。”她出生的时候就是在冬天,只不过是大梁朝的冬季很长便是了。
“那姑娘可是出生便是孤身一人?”掌柜的又问。
“这好像也不算是什么好事吧?”秦锦微微的蹙眉。
“老朽并没说这是好事,只是缘分而已。”掌柜的又说。
“是的。”全大梁都知道她生下来便是父母过世了。
“那姑娘便是了。”掌柜的躬身一礼,将那簪子交给了秦锦。
“等等。”秦锦笑着抬起手按住了簪子,“你们这规矩是谁定下来的?”
“是我们的老板。”掌柜的不隐瞒说道。
“你们老板设置的这几个条件,这摆明就是给我送礼。”秦锦一笑,“不过我也有个毛病,便是无功不受禄,我与你们老板素昧平生,既然不相识,也不会接受如此的大礼。你替我谢谢你们老板,心意我领了,东西我就不要了,这东西看起来也蛮珍贵的,让你们老板卖个大价钱吧。”说完秦锦就转身,围在她身后的人群自然的散开,让秦锦带着侍女迤逦而过。
秦锦这一走,众人皆哗然。
不过大家很快也就释然了,泰和郡主那在宫里是多受宠,什么好东西没见过,若是泰和郡主真的要了这簪子才是自掉身价。
想想前几日夏烟的表现,泰和郡主就更显得大气了。
“既然有缘人说将这簪子卖掉,那
为优化阅读体验,本站内容均采用分页显示,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