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但由于自己的这套衣服是麻灰色的,因此看着稍微有些差别。而正好这个伙计观察力很敏锐,从刘继祖后面过来时碰巧看见了,他又为人热情,很会来事,就主动帮着刘继祖拍打。这一拍打不要紧,这沾着的粉末就飞腾了起来,刘继祖心想自己闻到的那个奇怪的味道,应该是粘在衣服上的这种粉末的气味了。
经过伙计的拍打,粉尘是掉了,衣服上也看不出来了,但气味却消不掉,无论怎么拍打,刘继祖如果仔细闻还是能闻得到,不过已经非常淡了。他回想了一下,想知道自己是在什么地方蹭到了这些粉末,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不过他又想到当时南城里那么多人,街道上那么拥挤,无意间蹭到些脏东西也并不稀奇。
刘继祖自己给自己做了解释,也就没怎么太在意这个事。这时伙计也帮他拍干净了,起身请刘继祖入座。刘继祖谢了这个热心的伙计,选了一个挨着窗户的位子坐好。然后伙计又是擦桌子又是倒茶,同时问他想吃点什么。
刘继祖学着吴伦的样子,先打听了几句,然后点了几个他们家拿手的襄州地方菜和一桶米饭,就一边等这饭菜上来,一边继续观察外面是否有什么异常情况以及是否有人跟踪自己,因为他那被盯着的感觉一直都在。
但他前后扫视了好几圈,外面一切都很正常,所有的人都是忙着自己的事,根本没人注意他。刘继祖长出了口气,正要收回目光准备吃饭时,突然一双专注的、闪闪发光的眼睛映入了他的眼帘。这么明显的一双眼睛之所以前面扫视时没注意到,是因为那双眼不是人的眼睛,而是一条猎犬的眼睛。
那是一条白底黑花的猎犬,身体修长,毛色洁净,非常漂亮,蹲坐在距离自己很远的一处街角。刘继祖暗想,难道前面一直盯着自己的是它?
之前刘继祖扫视过去时就已经看见了这条猎犬,但那会儿他没有在意,因为那时人们养狗的很多,路上看到并不稀奇。狗自古以来就是六畜之一,按照书院一些灵师的说法,犬和狗是有差别的,一般来说犬个子比狗大,有二十个脚趾,比狗多两个脚趾,这两个脚趾长在脚踝上,称为獠。而狗的体型比犬要小一些,只有十八个脚趾,没有獠。比犬再大的称为獒,比如来福,严格来说就是獒。
但老百姓哪管这些,从来不会刻意去区分,都是狗犬獒不分的。村户人家最喜欢养的是中华田园犬,就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大黑、大黄、小花、小白……。这些狗非常好养,繁殖还快,既能看家护院,还能给家里提供肉食和皮毛。很多地方还流传有‘一黑二黄三花四白’的说法,说是狗肉的味道和狗的花色还有关系,但刘继祖从来没吃过狗肉,他也不想去验证这个。
而城里的富贵人家则多养矮小的宠物狗和善于奔跑打猎的猎犬,用于陪伴和打猎玩赏。因此在襄州北城见到这样的猎犬确实不算稀奇,但这条猎犬却不同寻常,因为它好像一直在紧紧盯着自己,就好像自己是它的猎物一般。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就是因为这双专注的眼睛,让刘继祖在即将收回目光时注意到了它。因此刘继祖又仔细的观察了一下这条猎犬,除了它好像一直在盯着自己以外,又让他发现了一个不同寻常的地方:那就是这条猎犬身上没拴绳。因为这条猎犬很干净,很精神,种也很纯,看着很漂亮,肯定不是野狗,在刘继祖的视野之内也没有看见它的主人,在现在这个世道,这就有些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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